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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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05月22日 第 06 版 )

  注:个体经营户为清查摸底数,下同。

  注: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注: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包含金融业。

  注: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不包括当年没有施工的单位。

  注:一是限上指标数据不包含当年没有开展经营活动的濒临注销单位;二是法人单位数、从业人员期末人数指标使用未剔除的全部单位数据。三是限下指标数据剔除不参与汇总单位。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注: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负责普查的单位和各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普查的单位。

  舟山市统计局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23〕11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舟政发〔2023〕6号)要求,舟山市开展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各项任务,取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舟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2023年4月6日,舟山市政府成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舟山市统计局,统筹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普查机构,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690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全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全面调查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了各类单位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舟山新篇章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总结以往普查经验,按照“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突出统筹、改革与创新,切实提高普查工作科学性、规范性。严格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浙江省实施方案》开展普查工作,为普查实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对全市范围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类型界定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在单位清查基础上,对从事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对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同步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普查对象进行调查。在技术手段上,依靠全国统一、集成高效、安全可靠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平台,使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采集基层普查数据,支持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提高普查人员管理与培训信息化水平。各地积极创新应用智能电话调查、大数据辅助等方式提高普查工作质效。通过这次普查,整合优化了统计调查项目,改进了统计制度方法,加强了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进一步夯实了统计基础,深化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向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统计工作目标迈出坚实步伐。

  四、确保数据质量

  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压紧压实普查数据质量责任,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认真执行普查方案,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岗位责任制和问题追溯机制,选优配强普查队伍,多措并举开展培训指导,组织基层普查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质量标准进行数据采集与审核,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加强对普查数据的质量监测分析,坚持边普查、边审核、边检查,逐级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全面开展数据检查。

  总体来看,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2233个,产业活动单位36178个,个体经营户(清查摸底数)77027个。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舟山市统计局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情况

  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32233个,比2018年末增加8418个,增长35.3%;产业活动单位36178个,增加8580个,增长31.1%;个体经营户77027个,增加26967个,增长53.9%(详见表2-1)。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0221个,占31.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504个,占14%;制造业4289个,占13.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35219个,占45.7%;住宿和餐饮业13969个,占18.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6281个,占8.2%(详见表2-2)。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62044人,比2018年末增加18890人,增长4.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58399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161540人,减少29984人,下降15.7%;第三产业从业人员300504人,增加48874人,增长19.4%。2023年末,全市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75208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79022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45650人,占31.5%;建筑业62284人,占13.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41954人,占9.1%。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4516人,占36.8%;住宿和餐饮业41059人,占23.4%;制造业16852人,占9.6%(详见表2-3)。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329.5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1382.3亿元,增长81.6%。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69.0亿元,增加3034.8亿元,增长107.1%;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460.5亿元,增加8347.5亿元,增长75.1%。

  202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3127.0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2885.1亿元,增长28.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124.0亿元,增加2135.9亿元,增长107.4%;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9003亿元,增加749.2亿元,增长9.1%。

  2023年,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3992.0亿元,比2018年增加8846.7亿元,增长171.9%。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4171.0亿元,增加3158亿元,增长311.7%;第三产业营业收入9821.0亿元,增加5688.7亿元,增长137.7%(详见表2-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仅包含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的法人部位,称为单产业法人单位,该法人单位同时也是一个产业活动单位;由两个及以上产业活动单位组成的法人单位,称为多产业法人单位。本公报中产业活动单位包括单产业法人单位和多产业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数据以“-”表示。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舟山市统计局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包括工业和建筑业)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4449个,比2018年末增长24.2%;从业人员150053人,比2018年末增长22.4%。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4386个,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23个,占0.5%;外商投资企业32个,占0.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142803人,占95.2%;港澳台投资企业1588人,占1.1%;外商投资企业5630人,占3.8%(详见表3-1)。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9个,制造业4289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41个,分别占0.4%、96.4%和3.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8.3%、15.7%和8.7%。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707人,制造业145650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3696人,分别占0.5%、97.1%和2.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33.9%、11.9%和9.4%(详见表3-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614.3亿元 ,比2018年末增长111.2%;负债合计3908.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9.0%。

  2023年,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29.7亿元 ,比2018年增长384.7%(详见表3-3)。

  (三)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主要产品产量详见表3-4。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能源产品产量详见表3-5。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1846个,比2018年末增长8.0%;从业人员62284人,比2018年末下降36.7%。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1844个,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2个,占0.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62227人,占99.9%;港澳台投资企业57人,占0.1%(详见表3-6)。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4.4%,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5.5%,建筑安装业占11.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9.1%。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3.7%,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4%,建筑安装业占4.2%,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12.6%(详见表3-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50.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3.7%;负债合计396.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1.4%。

  2023年,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4.7亿元,比2018年增长19.0%(详见表3-8)。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建筑业企业按照法人单位注册地原则进行统计。

  [5]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舟山市统计局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10221个,从业人员3000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1.8%和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82.0%,零售业占18.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8.8%,零售业占31.2%。(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6.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6%,外商投资企业占1.4%(详见表4-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133.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2.5%;负债合计2587.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6.5%。

  2023年,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8383.9亿元,比2018年增长149.6%(详见表4-3)。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1965个,从业人员41345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9%和8.0%(详见表4-4)。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70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7.8%;负债合计1229.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2%。

  2023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57.8亿元,比2018年增长43.2%(详见表4-6)。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715个,从业人员1221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2.4%和1.5%。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60.8%,餐饮业占39.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62.2%,餐饮业占37.8%(详见表4-7)。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7%,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1.4%,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8)。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59.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7.4%;负债合计11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63.5%。

  2023年,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比2018年增长41.4%(详见表4-9)。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001个,从业人员470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91.0%和12.4%(详见表4-1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5%,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5.0%,港澳台投资企业占4.5%,外商投资企业占0.5%(详见表4-1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0.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负债合计51.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2.1%。

  2023年,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4.7亿元,比2018年增长65.7%(详见表4-12)。

  五、金融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142个,从业人员12183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32.1%和23.4%(详见表4-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161.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7.5%;2023年,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82.5亿元,比2018年增长65.2%(详见表4-14)。

  六、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731个,比2018年末增长14.6%。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44个,比2018年末下降14.1%;物业管理企业184个,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98个,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2.8%和18.1%。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3459人,比2018年末增长11.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2784人,比2018年末下降29.4%;物业管理企业8487人,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352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3.3%和1.4%(详见表4-15)。

  在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1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691.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9.2%。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58.5亿元,物业管理企业6.6亿元,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0.5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9.8%、66.3%和1210.4%。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93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6.2%。

  2023年,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9亿元,比2018年增长94.7%(详见表4-17)。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415个,从业人员356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9.9%和39.7%。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10.1%,商务服务业占89.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7%,商务服务业占93.3%(详见表4-18)。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6%,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2%,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2%(详见表4-1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13.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1.3%。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5.9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817.8亿元,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3.9%和2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352.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8.5%。

  2023年,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9.7亿元,比2018年增长109.3%(详见表4-20)。

  注释:

  [1]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2]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数据以“-”表示。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舟山市统计局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511个,从业人员10834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2.9%和57.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430个,从业人员930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83.3%和63.1%(详见表5-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5%,外商投资企业占0.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1%,港澳台投资企业占0.4%,外商投资企业占0.6%(详见表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8.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1.4%;负债合计71.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19.4%。

  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3.3亿元,比2018年增长66.2%(详见表5-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02个,从业人员8361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7.3%和46.8%。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4个,从业人员158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6.0%和53.4%。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2.7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0.8%;负债合计247.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4.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比2018年增长56.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75.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10.9亿元,比2018年增长113.7%。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597个,从业人员638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9.5%和60.1%(详见表5-4)。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外商投资企业占0.2%。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3%,外商投资企业占0.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32.8%;负债合计17.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73.5%。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比2018年增长125.6%(详见表5-5)。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565个,从业人员1859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6.4%和5.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70个,比2018年末下降19.6%。从业人员16023人,比2018年末增长1.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07.6%;负债合计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31.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亿元,比2018年增长212.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7.9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13.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1.1亿元,比2018年增长33.1%。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525个,从业人员15550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6%和25.9%。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12个,比2018年末增长33.3%;从业人员11599人,增长1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5.3%;负债合计10.2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3.6%。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2.7亿元,比2018年增长99.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2.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57.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54.9亿元,比2018年增长36.9%。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757个,从业人员402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9.4%和10.4%。其中,企业法人单位660个,比2018年末增长38.9%,从业人员2812人,比2018年末下降22.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2.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04.1%;负债合计22.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6.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亿元,比2018年增长146.7%。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5.1亿元,比2018年末下降28.2%。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4亿元,比2018年下降2.9%。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300个,比2018年末增长2.0%;从业人员34078人,增长1.4%。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55.6亿元,比2018年增长167.2%。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舟山市统计局 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舟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等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8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1.4%。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6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0.3%;高端装备制造业9个,占15.5%;新材料产业8个,占13.8%;生物产业8个,占13.8%;新能源汽车产业2个,占3.4%;新能源产业16个,占27.6%;绿色节能环保产业12个,占20.7%;海洋装备产业1个,占1.7%。

  (二)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23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活动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6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2.2%。其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0个,占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2%;数字创意产业35个,占53.0%。

  二、高技术产业

  (一)高技术制造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1个,比2018年末增长61.5%;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的4.1%,比2018年末提高0.4个百分点。

  2023年,全市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亿元,比2018年下降10.7%;占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0.3%,比2018年下降1.8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0.4亿元,比2018年下降55.0%;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0%,比2018年下降8.5个百分点;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2.6%,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7个百分点。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37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1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5.7%和23.5%;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56.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29.1个百分点。

  (二)高技术服务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48个,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8.8%。其中,信息服务17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4%;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16个,占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3.3%。

  202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6亿元,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的9.2%。

  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1212个,从业人员10426人。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1.8亿元。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数字产品制造业62个,占5.1%;数字产品服务业141个,占11.6%;数字技术应用业643个,占53.1%;数字要素驱动业366个,占30.2%。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数字产品制造业2368人,占22.7%;数字产品服务业700人,占6.7%;数字技术应用业4829人,占46.3%;数字要素驱动业2529人,占24.3%。

  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中,数字产品制造业16.0亿元,占9.9%;数字产品服务业36.6亿元,占22.6%;数字技术应用业55.5亿元,占34.3%;数字要素驱动业53.8亿元,占33.2%。

  四、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23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75个,比2018年增长25.9%,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4.3%。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6085人年,比2018年增长95.7%。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35.3亿元,比2018年增长3.2倍;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为0.9%。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2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84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6件,分别比2018年增长91.3%和1.1倍;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8.1%,比2018年提高2.8个百分点。

  五、文化及相关产业

  202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376个,比2018年末增长44.5%;从业人员11840人,比2018年末增长9.4%;资产总计385.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75.2%。

  2023年末,全市共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015个,比2018年末增长55.5%;从业人员9795人,比2018年末增长14.0%;资产总计331.9亿元,

  比2018年末增长58.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9.5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21.2%。

  2023年末,全市共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361个,比2018年末增长3.7%;从业人员2045人,比2018年末下降8.4%;资产总计53.4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17.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2亿元,比2018年增长23.5%。

  注释:

  [1]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2023)》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海洋装备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领域。

  [2]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部分从事多个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生产活动,故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9大领域企业法人单位数量之和大于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数量。

  [4]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5]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6]规模以上服务业:是指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个行业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3个行业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4个行业小类;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个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7]高技术服务业:按照《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8]数字经济:按照《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包括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9]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3种类型。

  [10]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11]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数据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