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涉嫌违反韩国《公职选举法》案被发回重审
黄昕欣 陆睿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5月02日 第 04 版 )
据新华社首尔5月1日电(记者 黄昕欣 陆睿)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5月1日对韩国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作出三审判决,推翻二审无罪判决结果,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韩国大法院表示,李在明的多项发言属于《公职选举法》认定的虚假事实公布,二审判决存在误解《公职选举法》法理的情况,导致对判决产生错误影响。
另据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将重新确定量刑。目前,审理时间尚未公布。
去年1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李在明在2021年竞选总统期间曾作出虚假陈述,违反《公职选举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月26日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结果,李在明被判无罪。
李在明面临的司法风险为其总统竞选之路带来不确定性。韩联社援引《公职选举法》规定报道,因选举相关犯罪被判处100万韩元以上罚款时,将剥夺被选举权5年。若无被选举权则无法参选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