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大
- 缩小
- 默认
共同富裕目标下 舟山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
戴玲 李海飞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4月07日 第 02 版 )
□戴玲 李海飞
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集中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期盼和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海洋是地球最大的生态系统,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对于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海洋生态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海洋生态产品的需要至关重要。舟山是我国第一大群岛,对研究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一、舟山海洋生态产品分类
结合国内外学者研究,本文将海洋生态产品依据海洋环境生态系统类型划分为三大分区,即滨海(海岸带、岛屿)、海湾(潮间带、沙滩、盐沼等)、近(远)海海域;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上,将之划分为供给、调节、文化三大类,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探索性研究。
二、舟山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现状分析
1.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瓶颈制约
首先,海洋各类生态产品产权不清晰。在自然资源法定所有权归属国家和集体的前提下,谁来具体负责资源的使用、管护并享有收益是海洋生态产品产权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但当前我国对海洋生态资源产权的认识仍不到位。包括舟山在内的较多沿海城市采用了以政府经营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开发海洋生态资源,但后续又因法律对相关的责、权、利缺少明确规定,可能导致海洋生态资源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被任意开发或过度开发,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特别是舟山保障国家战略及军事设施等均需要大量用海用岛空间保障的情况下,海洋生态资源“所有权”的认定和掌握,直接关系到各种产品价值实现方式、优先顺序以及对应产权之间的利益获得,已变得极为迫切。
其次,海洋生态产品市场机制不完善。其一缺乏海洋生态产品市场交易平台。滨海湿地、盐沼、潮间带等海洋生态产品通常被作为纯公共物品免费获取,国际上这类海洋生态产品已经建立交易平台,我国尚处于探索阶段。其二缺少多种产品增值运营模式,目前舟山海洋生态产品增值主要采取渔业、滨海旅游等,对于促进海洋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良性循环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产品和新型海洋生态产品等的增值运营模式很少,为此建立一套全面有效连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市场交易体系已非常必要。
第三,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不健全。舟山作为自2006年《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出台以来首个实施海洋生态补偿制度的设区市,率先探索自2008年开始实施至今收取补偿金及增殖放流金额累计超过3亿元,但也仅限于涉海工程的海洋生态补偿,补偿方式也仅限于增殖放流,对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主体和行为缺乏约束力。当前我国海洋生态保护补偿的评价方法、标准和技术均已具备,但缺少法律制度保障,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不明确。舟山虽然坐拥丰富的海洋自然资源,但因很多海洋生态产品(如清洁水源、自然景观、生态服务等)无法直接作为海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对象,更无法货币化商品化,由此转化为经济价值的效率和绝对值都较低,直接影响当地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2.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现实困境
首先,海洋生态产品依托的海洋生态系统还比较脆弱。舟山渔场是中国最大渔场,然因过度捕捞和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态受到严重挑战,渔业资源出现种群衰退趋势。近些年通过陆海统筹污染整治及海洋生态系统治理,近岸海域水质有所提升,2023年舟山近岸海域一到三类海水比例为57.7%,较2007年提升31.4%;生物资源有所修复,大黄鱼种群又出现在舟山渔场,海豚群不断光临近岸海域,但总体而言海洋生态系统依然脆弱:2023年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面积达标率仅为28.3%,47.1%近岸海域富营养化;海滨湿地受互花米草入侵已威胁到沿海滩涂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稳定性;自然岸线修复和美丽海湾生态景观打造与国际海洋和旅游城市目标还有差距。
其次,优质海洋生态产品有效供给还有待提升。严控近海捕捞强度而导致渔获物缺口主要通过养捕结合并拓展外海和发展远洋渔业予以弥补,近几年海产品量约180万吨,基本实现海洋水产品供给和需要平衡,但总体上优质海洋生态产品有效供给仍然不足:国家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绿色规模养殖场数量仅有6个,鱼、虾、蟹、贝、藻复合生态养殖仍处于探索阶段;海水养殖产量占总海产品的比例还不到10%,养殖种类主要为贻贝、南美对虾、梭子蟹等,大黄鱼等优质鱼类养殖量较少;海洋生态产品中文化服务产品过于依赖宗教文化,存在品种单一、高端产品供应不足等问题,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兴优质海洋生态产品还需进一步挖掘。
再次,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机制尚不成熟。自然资源部门正开展全民所有海洋自然资源资产、沿海滩涂(潮间带)等基础调查,并已启动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但目前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仍不够清晰,制度层面还缺乏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还需健全:自2006年率先启动海洋生态补偿制度,但目前仅用于增殖放流等少数项目,转移支付力度不足;蓝碳交易刚刚起步,完整的海洋碳汇核算技术和方法学体系尚未建立;绿色金融、绿色保险、“两山银行”还处于试点阶段,仅嵊泗县开展了“两山银行”试点,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商品化或货币化的定价机制有待于建立健全。
三、共富目标下舟山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优化路径
1.做好战略设计,提高海洋生态产品的价值实现机制“融合性”。
首先,重点支持海洋生态产品实现机制建设。把加快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全面融入新区“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摸清家底,厘清产权客体落实确权登记,重点界定海域、滩涂、湿地等资产的产权主体及权利,划清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明确海洋生态产品的数量分布、质量等级、权益归属等信息,建立海洋生态产品目录清单。依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理论,选取合适的价值评估方法分类核算海洋生态产品的价值,为市场传递准确的价格信号。
其次,搭建多元化生态产品交易平台。探索建立舟山特色的海洋生态资源产权交易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驱动生态价值的增值与补偿,构建一个既符合本地特色又具有前瞻性的生态资源产权交易平台,以“海洋银行”为载体,通过生态积分交易系统(资源所有者承诺采取积极措施,如生态修复、污染防控、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以提升其生态质量,并因此获得相应的生态积分,资源所有者可通过市场交易,将其转化为生态管理的资金支持),高效连接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实现生态价值的有效转化与经济激励的双重目标。还可以加快海岛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进程,以市场化路径全面驱动蓝碳增汇及节能减排并实现价值转换。
第三,建立价值核算及绩效评价机制。开展海岛GEP核算,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生态系统功能属性,探索制定出统一的生态产品,特别是海洋重点资源类型价值核算的指标体系、技术规范和核算流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岛特色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标准,力争将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围绕舟山海洋碳汇发展特色,重点加强蓝碳基础研究,建立健全蓝碳计量和监测体系、价值评估标准体系,实现碳汇生态服务的有偿化。推动包括海洋在内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政府决策和绩效考核评价中的充分应用,推进结果进决策、规划、项目、交易、检测、考核,探索评估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影响,确保海洋生态产品保值增值。
2.加强制度供给,提高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通道的“灵活性”。
首先,建立不同类型区域海洋生态产品差别化的管理机制和实现路径。海洋生态供给及文化服务可通过海洋生态资源转化并提升产业化程度,实行生态标签制度等可能促进其生态产品保值增值,其升值部分再反哺海洋生态建设及修复实现良性循环。海洋生态调节服务如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维持、污染物净化、灾害控制、局地温湿度调节等,可通过生态补偿等形式实现对海洋生态产品生态效益的商品化或货币化付费。滨海、海湾、海域各具特色特点,需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作用,打造特色鲜明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海洋特色优质生态产品,加强线上销售,线下海产品体验中心等建设,依托浙大海洋学院等高能级平台,与世界海洋保护组织加强合作,打造海洋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放合作平台,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交流,探索海岛生态产品价值异地转化模式,加密全市高速公路网,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解决优质海洋生态产品供给“最后一公里”问题。
其次,健全有利于海洋生态产品可持续供给的海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根据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成本、成效及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增量等因素,进一步完善纵向海洋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市级统筹生态领域转移支付,根据保护修复成本、成效、生态产品价值增量等因素,以及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作为重要参考因素。进一步完善海岸带、湿地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并在枸杞、花鸟等岛屿开展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加强生态补偿金使用面研究,出台相关配套地方法规和政策,确保资金能有效使用。
第三,建立有利于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绿色金融服务机制。通过海洋生态资产确权与资本化,强化生态产品核算和市场交易,建立“一站式”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构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生态保险组成的海洋特色绿色金融体系,并鼓励登步岛等开发引入市场机制,打造海岛“两山银行”开发新模式。设立生态产品转贷基金,探索建立“银行+村合作基金+渔农民”的渔农村集体贷款模式,推动生态保护、修复与利用等方面融资。
3.坚持科学保护,提高海洋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有效性”。
首先,加强滨海和海湾生态修复和保护。加强陆海统筹、长三角一体化污染整治和生态化治理,控制并削减陆域污染物总量,保护和修复主要河口生态系统。加强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科学处置外来物种互花米草侵蚀,深化红树林北迁驯化研究和实践,保护湿地系统生物生境和多样性,加强繁殖鸟类和候鸟的生境保护。严格落实自然岸线“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对自然岸线保护和修复力度。开展海岸线和海湾生态化提升改造,打造国际现代海洋城市海岸轮廓线。
其次,加强近(远)海生态系统修复和保护。通过投放人工鱼礁、科学实施增殖放流、建设人工藻场等综合性措施,加强珍稀濒危物种的繁育与养护,修复海洋生态系统。严格实施休(禁)渔制度,推进渔民转产转业,开展海洋生物资源多样性调查和保护。重视并加强海陆塑料垃圾整治和打捞力度,防治废弃渔网等海洋废塑料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加强海陆空立体监控,防止海上溢油、垃圾倾倒等污染行为,加强应急防控。
第三,推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对于渔业来说,目前大量海产品主要通过市场化交易实现价值。优化捕捞作业结构,淘汰不合理网具,严格实施休(禁)渔制度,控制近岸捕捞强度,提升绿色低碳科技捕捞水平,实现海洋可持续捕捞渔业产品的价值增值。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海洋牧场建设以及珍稀濒危物种的繁育与养护,生产出具有较低海洋生态环境影响和较高生态质量的海洋渔业产品。
4.丰富生态产品,提高优质海洋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广泛性”。
首先,推动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依托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嵊泗贻贝养殖加工基地等平台,开发定制化、品牌化、高值化海洋特色营养产品。延伸拓展海洋特色食品,发展高端冷链水产品加工产品、海洋休闲食品以及金枪鱼、鲱鱼、鲭鱼等海洋健康食品。加强如舟山鱿鱼、带鱼,岱衢族大黄鱼,嵊泗贻贝等品牌培育保护,促进产品价值增值。
其次,推动海水生态化养殖业健康发展。通过海洋牧场发展舟山名特优种(岱衢族大黄鱼等)繁育产业,发展深远海智能化养殖,探索“养—捕—加”相结合的综合性养殖模式。培育近岸海域贝藻类养殖,不断优化嵊泗贻贝等贝藻类养殖模式,发展海洋生态优质产品。实施滩涂养殖,布局滩涂光伏,推动“渔光互补”等复合光伏项目建设,构建以浅海贝藻养殖为载体的渔业体系,重点推进小洋山薄刀咀滩涂光伏、岱山双剑涂渔光互补项目、登步渔光互补项目等,实现海洋生态产品价值的良好增值。
第三,提升海洋生物制品、蓝碳经济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强与国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利用海洋基因库、海洋能、海洋生物资源等优势,发展绿色低碳高附加值的海洋健康食品、药品生态工业及新能源产业。开展以药字号为目标的海洋药物研发,重点开发海洋酶类、多(寡)肽类、多糖类等药物产品。延伸拓展海洋特色食品,发展高端冷链水产品加工产品、军民共享食品、航空特色食品、海洋休闲食品以及金枪鱼、鲱鱼、鲭鱼等远洋健康食品。加快大容量潮流能发电装置的核心装备升级,探索海洋能在海岛能源供给和海洋水产养殖电力供应方面的推广应用,开展海洋能与海上风电的综合开发试验示范。探索海洋氢能示范应用,以制氢、储氢、运氢及氢燃料电池及其零部件制造为基础,以小郭巨和海洋生态创新谷两大区域为核心,打造“海上氢岛”。
5.注重文旅结合,提高海洋自然人文生态产品实现渠道“多样性”。
首先,推进生态休闲产品供给。推进定海“花园式国际人文港城”、普陀“海上花园会客厅”、岱山“全域全景海上花园城”和嵊泗“美丽海岛花园微城”建设,打造新城“中国海上花园城市样板区”。做大“夜经济”,打造东港内湖商圈、如心小镇等示范点。做强“跳岛游”,开辟1—2条内海岛屿游邮轮航线。
其次,推进生态旅游康养产品供给。依托海岛生态禀赋优势,发挥国家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功能,拓展开发禅修康养、医疗旅游、高端疗养、养生保健、海岛休闲等新业态,打造具有海洋特色的全域康养品牌。提升海天佛国品牌形象,丰富升级“禅修静心、放松心灵”禅修康养产品,开发素斋、佛茶等禅修衍生产品。完善禅意小镇、观音文化园等佛教文化产品体系,形成“一岛一品位一特色”景区线路。满足不同游客需求,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体系。
第三,推进海洋生态文旅产品供给。挖掘“诗画山海”元素,推进“3+3”海岛公园建设,重点打造东岠、摘箬山、白沙、东极、桃花、秀山、花鸟、黄龙8个文化旅游主题示范岛,持续举办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群岛马拉松、东海音乐节、观音文化节等活动会展,培育海岛型高能级景区,推进“渔旅文”深度融合,让游客在舟山海洋生态系统边界内体验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开创海洋生态旅游新模式,促进渔业、文化、体育、旅游、教育深度融合,实现资源价值的充分变现。
文章来源:舟山市环境科学学会《共同富裕目标下舟山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