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浙普渔运18331等25艘渔船相关船舶证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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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03月11日 第 06 版 )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陀渔港监督核实,浙普渔运18331等25艘渔船的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多年未办理检验或换证手续,已成为无效证书且灭失、失踪满6个月。现要求25艘渔船的登记所有权人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3月11日—3月31日)到我督办理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的,我督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注销渔船的相关证书。
拟注销渔船的具体船名号为:浙普渔运18331、浙普渔运18856、浙普渔运18368、浙普渔运48328、浙普渔运88816、浙普渔油80058、浙普渔运98785、浙普渔运98337、浙普渔运28720、浙普渔运27985、浙普渔运38286、浙普渔运28707、浙普渔运03286、浙普渔运08156、浙普渔运08158、浙普渔工80001、浙普渔休50002、浙普渔休50003、普渔休12、普渔休13、普渔休14、普渔休16、普渔休18、普渔休24、浙普渔油111。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陀渔港监督反映,联系电话:0580-3029560、0580-3662041、0580-3012043。
特此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陀渔港监督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