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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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5年03月07日 第 07 版 )

  2023年11月30日,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一工作站在查处“浙定59328”船舶涉嫌非法经营案中,发现该船所运输的约300吨松子涉嫌为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进口松子和一个包裹[包含安宫牛黄丸10盒,牛黄清心元3盒,照片8张,人参两袋(其中深色人参27根,浅色人参13根)],并于2025年2月24日移送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截至目前仍无相关人员承认上述“浙定59328”号船舶所运输的约300吨松子和上述包裹为其所有,该案当事人无法查清。

  根据《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相关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至舟山市普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地址:浙江省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171号201室,联系电话:0580-6870118)协助案件调查。逾期无当事人接受调查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