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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 行政复议“主渠道”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2024年全市87.29%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俞怡至 陈琼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5年01月24日 第 05 版 )
□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陈琼
去年1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正式施行,该法立足新时代行政复议的定位和特点,全方位完善了复议体制机制,为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天地又新岁,奋进正当时。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一周年以来,我市行政复议工作成效斐然,在吸纳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纠纷、提升案件质量以及强化履职能动性等方面亮点突出,有力地彰显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2024年,全市新收行政复议案件535件,同比增加63.61%,新收复议案量达到法院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量的5倍,且87.29%的行政争议在复议渠道内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行政复议公信力提升。
吸纳行政争议能力强劲增长
一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民群众愿意选择行政复议解决“民告官”纠纷,行政复议“首选率”大幅提升。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在入口环节强调“应收尽收”,增加行政赔偿、工伤认定、行政协议等受案范围,拓宽行政复议前置案件范围,从立法上为主渠道扩容。
去年,行政复议案量已达同期一审行政诉讼案量的5倍,这也标志着行政复议已成为民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要选择,大部分行政争议依托便捷高效的申请平台纳入行政复议渠道审查。
为方便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市行政复议局丰富互联网、书面、口头等多种申请方式,建立36个乡镇(街道)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积极推行行政复议申请“全域通收”模式,创新打破地域限制,借助信息化手段,申请人无论身处何地,都能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指定复议窗口,向全市任一行政复议局及基层联系点申请行政复议,实现行政复议申请全域“一站式”联动。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群众行政复议申请的便捷性,让海岛申请人实现“不出岛、少跑次”。
“行政复议架起了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便民、为民,有效帮助群众维权。”王先生感慨地说。在某起涉及企业经营许可的行政争议中,申请人王先生身处小岛,通过向当地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提交材料,顺利提起行政复议申请,避免了往返奔波的困扰。
据统计,目前全市行政复议异地申请率已达24.1%,充分践行了“复议为民”理念。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显著提升
“应调尽调”是新行政复议法实施全过程、各环节强调的重中之重,这突破了原先行政复议只对自由裁量权、行政赔偿补偿类案件才能适用调解的束缚,也意味着更多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在今年初发生的一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中,朱某因不服社保部门未予认定工伤向市行政复议局申请复议。市行政复议局调查后认为“就案论案”并不利于实质化解本案纠纷,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复议员深入调查,组织多方调解。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使朱某与用人单位达成和解协议,不仅解决了工伤认定问题,还妥善处理了后续的医疗费用、劳资纠纷等,最终朱某撤回了行政复议。这是我市践行全流程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以来又一个“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实例。
“我市各级行政复议局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于办案始终。今年,我们在原有行政复议‘全域联办’工作改革基础上,探索新法第38条提级审理制度的实践路径,制定出台新法施行后的全国首部提级审理工作规定,打破地域限制,明确规定了8类行政复议案件如何跨层级‘向上走’的问题。”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处长黄旭雯表示,这也进一步增强了行政复议一揽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有助于复议机关集中力量“办大事、解要案”,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2024年,我市行政复议工作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成果卓著,案结事了率高达87.29%。众多行政争议通过复议调解、和解等方式化解在行政复议主渠道内,未再流入诉讼程序。
案件质量公正性持续攀升
可见可感可享行政复议程序是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一个鲜明特征,明确繁简分流、当事人双方举证责任等程序,强调听证制度应用,将传统的“书面审理”转化为“开门办案”,赋予当事人充分参与行政复议程序的法定权利。
案件质量是行政复议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行政复议公信力的来源和基石。一年来,市行政复议局严格落实案件质量内控制度,大力推行“开门办案”,强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听证会上的“出声、出力”效果,并积极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等参加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增强案件审理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此外,市行政复议局还进一步规范办案标准,完善“全域联办”工作规定,按照新法修订要求,制定3大类、73种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样式,涵盖从受理通知到复议决定等各类文书,确保全市各级行政复议局办案流程规范、文书严谨。
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局坚持从优从快审理案件,案件60日审结率达94.69%、行政复议调撤率40.25%、复议后败诉率连续第4年保持为0,行政复议办案规范化和公信力水平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申请人认可行政复议结论。
行政复议履职能动性全面增强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内部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发挥了政府“免疫系统”作用,这也是行政复议制度区别于其他解纷模式最鲜明的特点。“能改尽改”的行政复议决定体系充分体现了行政复议纠错功能。
在抓好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市行政复议局坚持刀刃向内、敢于纠错,坚决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24年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为10%。全市行政复议局组织开展“以案治本”,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发落实情况专项监督等,复议监督刚性得到进一步强化。
“以水产加工业为例,在申请人李某某举报某食品公司烤对虾干食品生产许可一案中,复议机关在审理中发现该行业在新旧标准转化过程中存在普遍问题。”复议员介绍,当时立即开展专项监督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一方面,要求相关部门协助企业完成食品类别许可变更登记;另一方面,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加强对水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合规性指导的建议。
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推出一系列优化举措,将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时限从法定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简化相关手续,并对全市257家水产加工企业进行指导帮扶,助力企业规范经营,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行”的效果。
2024年,全市行政复议局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8份,就行政争议多发频发领域,以及被纠错率高的问题,全面复盘案件情况,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针对性提出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考核、完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等建议要求,意见书得到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和落实反馈,凸显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助推器”和反映法治政府建设“晴雨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