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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
各地创新机制强化海上安全管理
陈瑶 滕海平 刘哲源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12月24日 第 02 版 )
□记者 陈瑶 滕海平
通讯员 刘哲源
本报讯 今年10月以来,我市全面开展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地扎实有力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并以突破创新思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出台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压实了海上安全全链条管理责任。
岱山县衢山镇构建了以镇渔业发展办公室及镇渔业指挥中心、渔业基础管理中心、纳管船舶管理中心、渔港管理中心、外省籍渔船协管中心组成的“一办五中心”渔业管理体系,有效破解了过去渔业安全管理运行机制不顺畅、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等短板问题。“我们在原有组织体系的基础上,新设纳管船舶管理中心专门负责接驳船、拾螺船等纳管船舶管理;新设外省籍渔船协管中心协助管理外省籍渔船。”衢山镇相关负责人介绍。
通过全面建立纳管船舶管理、船舶管理公司、渔业劳动力市场、外省籍渔船等涉渔领域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接驳船管理制度》《海钓艇管理制度》《拾螺船管理制度》等,衢山镇对辖区船舶实现了组织化、精细化、专业化、职业化管理。根据《衢山镇渔港管理办法》,该镇分级落实了渔港管理职责,由镇长担任渔港港长,分管副镇长担任一、二级渔港执行港长,所在村负责人担任三级及本村群众渔港执行港长,明确各级港长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进行日常巡查管理。截至目前,衢山已累计减少接驳船29艘、拾螺船7艘,销毁“三无”船舶76艘、非法网具90顶,淘汰休闲渔船6艘。
目前,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已制定出台渔港安全管理、港口安全管理、“三无”船舶清理取缔、休闲渔船管理、防范硫化氢中毒、涉渔纳规船舶管理、接驳行为管理、休闲运动船舶管理、水路货运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等9项指导意见。
此次海上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定海区老旧渔船比例从52.6%减低到19.8%,并以岑港闲置码头纳规探索港管试点,创新建立港点纳规备案、日常管理、惩戒退出等机制;普陀区强化推进渔业辅助船专项检查,依法查处私拆定位且违规给货船加油的渔油船;嵊泗县建成了数字海洋综合监管平台,在泗礁和枸杞建立了2个无人机基站,利用无人机加强执法取证;新城管委会和普朱管委会加快促进高风险渔船淘汰并实现了主要码头监控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