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法院联合开展车辆集中扣押行动
在两地交警部门协助下,5天查扣车辆21辆,执行到位金额3700万元
贾舟宁 刘悦 方智斌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9月07日 第 02 版 )
□通讯员 贾舟宁 刘悦
记者 方智斌
本报讯 9月2日至6日,我市法院与宁波法院联合开展车辆集中扣押行动,通过与交警部门协作,5天共查扣车辆21辆,促成案件和解10件,执行到位金额3700万元。
在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张某拒不配合法院传唤,对法院交付车辆的指令也置若罔闻。经查,张某名下2辆小型轿车系宁波牌照,主要轨迹在宁波市区,嵊泗法院一直未能实际扣押。此次行动中,嵊泗法院利用宁波“执通车”系统,在宁波法院协助下在镇海某小区停车场找到并扣押了这2辆车。迫于执行的压迫力,张某连忙联系法院请求与申请人当面协商,并主动提出了270万元分期履行方案。
“定海法院,有辆涉执行车辆在环城南路上出现,请尽快处理。”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1辆轿车但一直未主动交付至法院,此次活动中,该车辆被交警在执勤中发现并通知法院。定海法院现场扣押后,将其拖至司法处置站点,因被执行人未能主动履行,即将进入评估拍卖等司法处置程序。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是我市“执护营商”夏季集中执行行动的重要一环,以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拖欠民企案款案件为重点,通过甬舟两地法院交叉执行、车辆查扣专项、涉企信用治理、打击拒执等努力,进一步推动“终本清仓”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果,为法治营商环境优化保驾护航。
据悉,市法院将继续加强与交警部门协作,推动车辆路面查扣常态化运行机制,努力突破“查人找物难”的执行瓶颈;与宁波法院在查找被执行人、车辆查扣、信用惩戒、宣传调研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推动两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