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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涉民商事诉讼案件被告身份信息协查工作机制显成效
帮92名拟起诉人“找到”被告可以立案
方智斌 吴琼 谢佑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6月04日 第 02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吴琼 谢佑
本报讯 今年3月,廖某在一公共场所被陈某摔伤。随后,廖某到普陀医院诊治,花费医药费2338余元,并遵照医嘱休息了1周。廖某准备向普陀法院起诉,要求陈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财产损失费等共计5500余元。
然而,廖某只知道陈某的姓名和手机号码、大致年龄以及当时报案接警的派出所,无法向法院提供准确的被告身份信息,达不到起诉要求。为此,普陀法院启动了身份信息协查机制,经廖某确认陈某身份信息,依法立案,并将该纠纷引导至普陀区社会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陈某当场履行了赔偿,廖某撤回起诉。
据了解,去年11月,普陀法院与相关部门协作建立了涉民商事诉讼案件被告身份信息协查工作机制。根据该机制,拟起诉人提供的被告身份信息模糊,经法院查询不能查明的,法院可协同相关部门予以查询。同时,该机制明确,查明的被告身份具体信息,直接复函反馈至法院,不得交由拟起诉人,确保相关信息仅用于开展相关诉讼活动,并设立相关保密条款,切实保护被告隐私。
截至目前,普陀法院通过涉民商事诉讼案件被告身份信息协查工作机制,已累计帮助92位当事人查询到被告身份信息,相关纠纷进入调解或立案65件,解决涉案标的402万元。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工作机制运行半年成效初显,市法院正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计划在全市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