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舟铁路建设项目很快就要进场施工了,一座待拆迁厂房却因法人失联、设备产权不明等原因仍无法拆迁……

“融合检察”助重点项目“拔钉清障”

方智斌 夏聪艳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5月31日 第 02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夏聪艳

  本报讯  今年3月,定海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赴小沙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融合检察”进站活动时,甬舟铁路项目部和小沙街道庙桥村负责人向他们反映,涉甬舟铁路项目待拆迁区域内的一座厂房已完成征收手续,却因企业法定代表人失联、厂房内机器设备产权不明而迟迟无法拆迁。而甬舟铁路建设工程相关项目5月份就要进场施工,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基层吹哨、检察报到”,定海区检察院迅速指定检察官团队深入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明,该厂房及机器设备系某私营企业主郑某(化名)所有,而郑某因涉及9起借贷融资纠纷案件且无履行债务能力已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有138万余元未执行标的,法院还未将该企业的厂房拆迁补偿款及机器设备予以查封处置。为此,定海区检察院决定开展民事执行监督。

  因被执行人郑某失联且债权人涉及多名当地村民及金融机构,定海区检察院邀请案件当事人、听证员、村干部、执行法官等,在小沙街道人大联络站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并邀请多位人大代表及村民代表参与旁听。会上,检察官就案件情况、证据材料、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人民监督员围绕“涉案机器设备是否属于该企业所有”“法院是否对机器设备采取查封、扣押的强制措施”这两个问题开展询问及评议。最终根据与会各方达成的一致意见,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将机器设备予以查封扣押,并由小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腾挪和异地保管以待日后司法拍卖。

  听证结束后,检察官协同执行法官,对滞留机器的拆迁现场、拟腾挪存放仓库进行了察看,确保执行措施落实到位,甬舟铁路项目如期推进。

  “定海区检察院依托‘融合检察’,将检察业务下沉至基层,通过公开听证会协调各方利益画出最大‘同心圆’,在助力破解法院‘执行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参加公开听证的人大代表对事件办理结果表示肯定。

  据了解,“融合检察”是定海检察院将检察工作全方位融入人大基层单元建设,依托镇街人大代表联络站下沉检力、倾听民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问题主动介入、靠前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助力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