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推进抛荒耕地整治及综合利用

力争舟山陆域“荒地不荒闲田不闲”

岑瑜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5月30日 第 02 版 )

  □记者 岑瑜

  本报讯  昨天上午,位于普陀区展茅街道黄杨尖村的8亩荒地上,工人们正忙着割杂草、清理地面;旁边已完成整理的4亩荒地上,工作人员在播种向日葵。“这片12亩荒地将打造成一个向日葵观赏景点。”展茅街道渔农办副主任唐善兵介绍,去年展茅街道共整治抛荒耕地700亩,这些荒地将恢复粮油蔬菜种植或改造为农业景观。

  在定海区马岙街道团结村天字岙区块,一行行整齐的绿色秧苗长势喜人。经过近2年的整治,如今这里的200多亩抛荒耕地已变成良田。马岙街道农办副主任干家辉告诉记者,农田完成改造后承包给了3个种粮大户,今年种的早稻将在7月底收割,预计亩产400公斤左右。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我市自2021年开启耕地抛荒整治工作,2021年至2023年全市累计整治抛荒耕地18965亩并已全部实现复耕复种,全市粮食播种面积由2021年的7.9万亩增至2023年9.8万亩,年增幅连续2年位列全省第一。今年我市抛荒耕地整治任务指标为418.15亩,目前已排查发现抛荒耕地525.92亩,截至4月30日已完成复耕复种。

  近年来,我市认真扎实做好耕地工作,努力提高海岛耕地综合利用率。建立工作机制,在每年初进行全面排摸、绘制抛荒图斑,建立清单化管理、责任制推进、销号制落实“三张清单”,实行“周调度、月通报”。根据抛荒土地性质,坚持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经则经,做到“整治一块、复种一块、销号一块”。

  其间,我市创新推出抛荒耕地三大整治模式:一是减免土地租金、给予一定抛荒整治补助,鼓励种植大户主动参与整治;二是由村社集体牵头统一流转,结合旱改水、农田建设等推进耕地抛荒整治;三是由乡镇(街道)下属公司负责连片土地整治流转、复垦复种,零散地块落实合作社或大户代耕代种。同时,市、县(区)积极通过政策支持、资金补助、改善基础设施,引导促进整治抛荒地复耕复种。

  我市启动实施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3年行动,截至目前已实施2批市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共16个项目涉及土地面积8519亩,以种植粮食、蔬菜为主,并鼓励发展设施农业、景观农业,力争实现全市陆域“荒地不荒、闲田不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