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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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4年05月22日 第 07 版 )
本院根据申请人舟山青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4月7日作出(2024)浙0902破申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对舟山青优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青优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于2024年4月26日指定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
青优公司的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前,向管理人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申报债权。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浏览器访问破易云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www.poyiyun.com/,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手机号、获取短信验证码、案件识别码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为113626;或(2)手机微信搜索【破易云】公众号,关注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方「我的服务」-「债权申报」进入破易云小程序(或微信搜索【破易云】小程序登录),输入手机号和案件识别码,获取验证码后登录,本案件识别码为113626;2.线下债权申报方式: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68号四楼,联系人:殷律师,电话:15068000743)。
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情况,并提供有关债权的证明材料。在本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本院定于2024年6月28日上午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方式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