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公告

(2022)浙0902破17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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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4年04月23日 第 07 版 )

  本院根据申请人上海紫金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10月8日裁定受理浙江昌泰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截至2024年3月25日,浙江昌泰建设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总额为9265422.58元,本院裁定确认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额3518855.29元、应付劳务费6984437.20元、应缴税款本金2009252.70元、普通债权额69864214.30元,合计债权总额为82376759.49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本院认为,债务人浙江昌泰建设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符合宣告破产的法定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4月16日裁定宣告浙江昌泰建设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