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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路径研究
——基于普陀小微企业的调查研究
王高举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4月09日 第 03 版 )
□王高举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中小微企业是我国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之一,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我国最具活力的微观经济主体,中小微企业贡献的国民经济量占GDP总值的60%以上,提供的就业岗位占城镇就业的80%以上,创造的税收占政府税收的50%以上。中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直接关系到当前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实现。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良好外部环境,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构建系统完善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新冠疫情后,在百年变局的时代背景下,面对深刻复杂变化的国际国内环境,如何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探索中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路径,对促进当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意义
1.助力小微企业迈向“专精特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中小微企业作为最活跃和最具创新力的经济主体,与大型企业相比,其创新能力更强,专业化和精细化程度更高。要通过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建设高效率服务型政府、营造健康的市场秩序等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小微企业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创新创业互动,不断增强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引导其走精细化、专业化、特色化、新颖化的新型发展道路,实现小微企业自身的高质量发展。以小微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是浙江最亮丽的风景线,据统计,浙江有300万家左右的小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近年来,浙江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把提升优化营商环境上升为 “一号改革工程”,不断引导小微企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截至2023年,浙江共培育出约15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是全国拥有“小巨人”数量最多的省,这与浙江优良的营商环境息息相关,优越的营商环境推动小微企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也为浙江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进一步提升了浙江的省域竞争力。
2.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先行”
营商环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它对营造良好的政治社会生态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以及企业家的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新发展阶段下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对疫情后经济高质量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小微企业多为民营企业,在提高整体经济效率和实现产业升级方面具有关键作用。小微企业在我国占到了企业总数的99%,在稳定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改善民生福祉和促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小微企业是我国创新创业的主体,需要优化营商环境,激活小微企业的创新创业能力,带动万众创业创新。小微企业发展得好,能吸引更多的上下游产业链企业进入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各方面的积极性,为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和提供新的动能,促进社会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小微企业是高质量发展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对浙江而言,没有小微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就没有浙江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因此,促进小微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是浙江实现“两个先行”的必然要求。
三、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普陀区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基于调查问卷对普陀区小微企业营商环境问题的总体分析
其一,调查问卷设计、发放与回收情况。为切实掌握当前普陀区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现状,进一步了解营商环境中对小微企业产生影响的重点因素,掌握海上清舟建设背景下优化升级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可以给予相关部门更多的借鉴和建议,本文主要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以普陀区小微企业为调查对象。之所以选择普陀区小微企业作为调查研究对象,一是近年来,普陀区以“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一直致力于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各行各业小微企业的好评。二是普陀区是舟山经济较活跃的地区之一,对普陀区小微企业影响环境的研究成果,有利于给全市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优化提供一些建议和意见。问卷总共设计了12个题目,主要涉及小微企业对普陀当前政企关系的评价,对涉企服务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政策实效性等的评价等方面。面向普陀区400多家小微企业,本文采取网络随机调查问卷的形式,抽取了100家小微企业,主要涉及商贸、广告设计、餐饮娱乐、服务、工程租赁、生产加工等行业。调查对象为来自各个省份的小微企业创业者、经营者,本次通过问卷星小程序线上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回95份有效问卷、无效问卷5份,问卷回收率95%,符合调查问卷的要求。
其二,基于调查数据对普陀区小微企业营商环境总体分析。通过对100家小微企业的调查问卷发现,本次被调研的小微企业对普陀当前的营商环境评价较高,小微企业对普陀当前政企关系的好评率为83.33%。其中95.83%的小微企业表示在政府办事过程中公职人员不存在“吃、拿、卡、要”的情况。在被问及对普陀当前涉企政策的实效性和落地率的评价,对创业辅导、创新支持等涉企服务的精准化水平的评价时,被问卷的小微企业大都非常认可近年来普陀在各类政策、综合服务、金融支持等方面大力扶持、支持各类小微企业发展提升、不断完善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尤其是大创园内的小微企业能够相互加强交流、共建共享,使各类市场主体、广大从业者获得了更好的服务和更高质量的发展。尽管83.33%的被调查对象对普陀区当前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评价很好,但在被问及小微企业在营商环境方面遇到的问题和怎样推动、规范“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问题时,各类小微企业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还是提出了较多的希冀。比如:您认为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的主要原因有哪些方面时,33.33%的小微企业认为仍有部分企业家想通过特殊手段谋取利益,25%的小微企业认为有些政府官员舍“亲”保“清”、“不敢亲”、“不会亲”。在被问及是否有必要出台规范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时,54%的小微企业认为非常有必要,希望制定能够接地气、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正负面清单。
2.普陀区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其一,“亲清”度把握不当,“清而不亲”“亲而不为”问题依然存在。随着清廉建设的推进和政商过“亲”关系的不断改进,“清而不亲”成为当前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面临的主要问题,一部分党政干部抱着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态,对企业家“敬而远之”,部分民营企业家、小微企业经营者、职业经理人等对政府也是相对疏远。调查问卷显示10.42%的小微企业认为党政干部懒政、庸政,不作为,25%的小微企业认为有些政府官员舍“亲”保“清”、“不敢亲”、“不会亲”。
其二,涉企政策的实效性、落地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随着“最多跑一次”数字化改革的推进,政府政务服务效率有了很大的提升,特别是之前为应对疫情冲击,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纾难解困的政策,大部分小微企业对涉企政策的实效性和落地率都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认为政策落实到位,给于小微企业提供了很大的帮助。但也有小微企业反映,有些政策的出台不能满足小微企业的需要,缺乏有效针对性和连续性。例如通过调查问卷分析,2.08%的小微企业认为政策制定错位,政策门槛太高,小微企业“够不着”。
其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不足,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仍需完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形成的保障,当前仍存在行政执法简单机械、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情况。通过调查问卷分析,12.5%的小微企业认为本地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多个单位或一个单位的多个部门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情况,4.17%的小微企业认为执法部门平时不对企业加强指导,遇到问题直接就处罚,重处罚、轻监管,2.08%的小微企业认为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低,缺乏专业性,刚愎自用、不听解释,4.17%的小微企业认为部分执法部门执法不透明、自由裁量权过大,这些都反映出普陀区依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其四,优化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监督手段和覆盖面不够。有些小微企业反映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在助推和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过程中,往往抓大放小,存在对案情重大的案子关注投入较多,对日常那些群众、企业等反映的小过小错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日常监督的重点主要是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于企业、企业家监督较少,缺乏政治引领,且监督覆盖面不够广泛,没有及时为涉企群众提供相应的反馈渠道。例如通过调查问卷分析可以发现33.33%的人认为部分企业家仍想通过特殊手段谋取利益,8.33%的小微企业认为对于损害企业营商环境的问题没有反映和检举的途径。
3.普陀区小微企业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其一,有些政策制定脱离企业发展实际需要。政府政策制定者没有充分了解各类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没有根据各类型企业发展、成长的特殊性及时地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或者及时调整相应的政策满足其实际需求,导致政策制定错位,政策门槛太高,小微企业“够不着”的情况,不能充分释放相关政策红利,加之,一些政策出台后缺少相应的配套政策,导致政策的落实性大打折扣。
其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彻底,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及针对性不够强。有些部门服务形式、内容单一,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别化需求,甚至有些部门过度干预、监管,服务流于形式,有效服务和帮助较少,某种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甚至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服务意愿不强,比较关注大企业,相对忽略了创业初期或发展遇到瓶颈的小微企业,主动帮扶不够。
其三,规范政商交往的制度不完善,缺失对监督执法的监督。日常工作生活中,政商交往的职责边界还不够清晰,行为标尺的刻度不够精准,政商双方对交往关系的度难以把握,导致双方“不敢亲”,“不愿亲”。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监督、社会力量监督等“大监管”的作用,没有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机制,导致有的监管部门盲目追求执法效果,造成多个单位或一个单位的多个部门反复检查、多头检查,加之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够高,部门自由裁量权被滥用,其违规违纪行为难以有效甄别、及时纠正,造成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短板。
四、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的优化路径
1.探索制定规范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构建“清”而有“为”、“清”上加“亲”
政商关系加强顶层设计,重视“正负面清单”管理,明确政商交往的界限和尺度。试点创设“亲清指标”与“亲清指数”,将“亲”的“程度”与“清”的“距离”具体化、精准化、数量化,根据企业需要,细化政商交往的“正当行为”和“负面清单”。明确政商交往的界限和尺度,有序消除政商双方“不敢亲”的顾虑。建立健全奖惩考核激励机制和干部纠错容错机制,给敢担当有作为的干部吃“定心丸”,严格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落细落实容错免责、不实举报澄清正名、诬告陷害行为惩戒等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支持服务经济发展的党政干部撑腰鼓劲。
2.全方位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数字营商环境建设,坚持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平台,做到精准高效服务
通过培训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工商联等群团作用,建立政企沟通常态化机制,倾听企业心声,了解企业所需,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通过构建营商环境反映的“直通车”,开启惠企政策“工具箱”,开发助企小程序等,通过线上线下收集企业遇到的“中梗阻”,变身企业发展的“贴心人”,让小微企业有更多的归属感,为其发展提供全面精准有效的服务,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的活力。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数字化转型赋予企业新的发展动能,数字经济营商环境的相关指标正逐渐被纳入国际组织的各国国别评价中,数字经济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各相关部门要不断提升整体数智能力和素质,推动传统营商环境向数字营商环境转型,为小微企业提供更优更好的数字服务环境。
3.推进清廉民企建设,激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内生动力
良好的“亲清”政商关系需要政府企业双向发力,企业是否清廉不仅事关企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能否进一步优化“亲清”政商关系,因此加快推进清廉民企建设,对促进新型“亲清”政商关系的构建具有重要作用。引导小微企业加强小微企业清廉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引导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健全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单独设立监事会、企业纪委、审计部门等反腐败机构,提高小微企业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加强小微企业清廉建设服务,面向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咨询、专家建议、防范培训等反腐败相关服务,帮助小微企业建立完善清廉建设的责任、教育、惩戒等体系。
4.织好政商交往“监督网”,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纪保障加强权力监督,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强化对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政治监督、加强对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标本兼治,深化对小微企业项目申报、财政补贴奖励、税费优惠等环节的改革,有针对性的完善常态长效监督管理制度。不定期深入小微企业进行走访调查,畅通小微企业反馈渠道,重视涉及损害营商环境的举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优先处置、限期办结。全面整合群众监督、职能机构等社会各方的监管力量,全面建立“大监管”的工作布局,织好政商交往的“监督网”,进一步完善对政商交往的监督。 作者单位: 中共普陀区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