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我市中考招生政策再作调整

6所普高“分配生招生数”提高到70%

石艳虹 石颖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4年03月13日 第 04 版 )

  □记者 石艳虹 通讯员 石颖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教育局获悉,明年起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将作出进一步调整完善。原“定向保底招生”现已统一改称为“分配生招生”。舟山中学、南海高中、定海一中、普陀中学、岱山中学、嵊泗中学等6所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分配生招生政策,2025年起,分配生招生数从占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提高到70%。

  今年上述6所普通高中仍按招生计划数60%的比例,面向招生区域内初中学校进行分配生招生。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数(以中考报名人数为准)所占比例确定,出现小数以四舍五入计,不足1名的保证1名。

  据了解,分配生招生政策调整完善后,仍先按原降分办法录取,若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达到要求,则不再录取分配生;若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未达到要求,再按中考总分2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录取率达到95%,则不再录取分配生。如分配生招生名额未用足,剩余名额以录取区域为单位纳入到统招计划。被特色招生录取的人数计入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录取名额。

  分配生招生的学籍要求也将有所变化。2023年及以前,初二、初三在毕业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才可列入分配生招生范畴。2024年起,具有舟山市学籍且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完整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分配生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分配生招生。在新政策实施前已经转学,并符合原分配生招生条件的,仍可列入分配生招生范畴。

  “总体上看,分配生招生办法变化不大,既保证原政策的延续性,又按新要求作了相应调整完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学校及考生更好地适应调整,对舟山中学分配生招生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保持原录取办法不变,对2024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在中考后按新办法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