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关于2024年兵役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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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4年01月01日 第 03 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2024年兵役登记从1月1日起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一、登记对象

  本行政区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初次兵役登记,对参加过初次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信息核验更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地点

  公民初次兵役登记由其户籍所在地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负责,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协助。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

  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

  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

  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考得出结论。

  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考,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区)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

  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将县(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市、县(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舟山市征兵办:0580—2752215;

  定海区征兵办:0580—2752607;

  普陀区征兵办:0580—3013523;

  岱山县征兵办:0580—4473262;

  嵊泗县征兵办:0580—5083628。

  舟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