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总河长令
推动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将实施江河安澜达标提质行动、河湖生态保护提质行动等五大行动16类建设任务
陈斌娜 厉赛君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12月20日 第 01 版 )
□记者 陈斌娜 通讯员 厉赛君
本报讯 近日,我市发布2023年第2号总河长令,发布实施《舟山市全域建设幸福河湖行动计划(2023~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河湖治理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力争到2027年达成全域建设“安全、生态、宜居、富民、智慧的幸福河湖”的目标,为打造“美丽中国海岛样板”提供良好河湖生态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了各地的重要建设任务,我市将以舟山本岛、岱山岛、嵊泗列岛为核心,金塘岛、六横岛、桃花岛、秀山岛等为节点,打造3条以上人水和谐、各具特色的幸福母亲河;创建40个以上岛村融合、彰显海韵的高品质“水美乡村”海上明珠;建成100公里以上滨海临水、富有灵性的休闲绿道,生动展示“安澜舟山、幸福海岛”的美丽风采。
我市力争到2027年,全面补 强防洪排涝突出薄弱环节,使城市防洪达标率达100%;城市内涝防治达标率95%以上;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超95%,县级及以上河道生态岸线的比例超70%;重点河湖生态流量达标率超95%;城乡居民15分钟亲水圈覆盖率超90%;幸福河湖建设群众满意度超98%;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达75%;重要河湖水域岸线智慧监管率达100%。
《行动计划》明确,未来我市将实施江河安澜达标提质行动、河湖生态保护提质行动、亲水宜居设施提质行动、滨水滨海产业富民行动、河湖管理改革攻坚行动等五大行动16类建设任务。
行动期间,各地将以总河长令为引领,以河湖长制为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工作的统筹性和联动性,强化规划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确保全域幸福河湖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