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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舟山市市本级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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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12月03日 第 04 版 )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每个单位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的最美行动。全社会都要关心重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建设“和谐舟山”,推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奉献一份力量。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试点的通知》(残工委办发〔2015〕2号)、《舟山市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办法》(舟山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有关精神,市级征收各单位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并经舟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确认,上一年度市本级共有260家单位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经研究,决定对市本级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名单排列不分先后。
本次公示自2023年12月3日至2023年12月9日,共7天。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舟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出,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进行答复。
联系电话:(0580)2182111。联系地址:舟山市临城街道临长路195号。
舟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