挡道的电线杆该由谁来移
简之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11月25日 第 02 版 )
简之
新城千岛街道蒲岙村的章先生有件闹心事:家门口弄堂当路立着一根电线杆。他要求相关部门移一移电线杆,但街道给出的回复是,需要章先生支付5000元~8000元的移杆费。章先生难以接受,这事儿也就僵在那里了(据竞舟新闻11月10日报道)。挡道的电线杆该由谁来移?这件事虽然不大,但内中的道理却不小,应当有个说法才是。
城市的道路拓宽后,原先靠边的电线杆杵在了路中央,政府相关部门自然会负责移杆。从没听说过,移电线杆需要路人出钱。道理很简单,政府应当为纳税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包括维护城市公共设施,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不作为就是失责。到了村民自治的乡村,情况会有所不同,但基本的道理应该是想通的。那就是,公事公办、私事私办。章先生认为,不该由他出钱来移动挡道的电线杆,因为那是公家的事,显然不是强词夺理。
蒲岙村委会的答复是:涉及村集体的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村里出资负责,而现在的情况是电线杆挡道是村民院墙改造后形成的,如果村民觉得碍事,应该自己出资解决。原来,章先生的哥哥家去年建房时将院墙向里缩了1米多,使弄堂变得宽敞了,也因此造成了电线杆挡道。
村委会的说法似乎是前后矛盾的,既然涉及村集体的项目该由村里负责,怎能把这根电线杆排除在外?电线杆是公家的,弄堂也是公家的,理当公事公办。让“觉得碍事”的村民自己出资解决,那还要村集体干什么?
认为电线杆挡道是村民院墙改造后形成的,村里就没有责任了,这显然也不对。因为,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电线杆挡道,章先生提出移杆请求都是合情合理的。即使村委会认为是章先生的哥哥改造院墙导致了电线杆挡道,那也不能让章先生负连带责任。更何况,章先生的哥哥将自家院子改小了,让公共弄堂变宽了,这是一件难能可贵的大好事,村委会应当积极鼓励并促成环境优化,而不能反过来让他对电线杆挡道负责。
这条十米长的弄堂虽然只牵涉到两户人家,但不能认为走得人少就不是村道。整治村容村貌村道、改善乡村公共服务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这需要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提升村委会的谋划水平和办事能力,也需要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共建共享的积极性。毫无疑问,通过优化服务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归属感,是增强村民凝聚力、向心力,改变一盘散沙状况的有效抓手。这就要从每一件具体事做起。章先生正在为电线杆挡道而烦恼,蒲岙村委会一句“觉得碍事就自己出资解决”太让人失望,应该重新研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