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外出活动,我市多部门联手在全国率先出台工作机制,创设“海之矫”联合管控应用,构建多元就业帮扶体系——

靶向矫治“舟山方案”走向全国

刘一乐 许华军 朱琳雁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11月21日 第 02 版 )

  □记者 刘一乐

  通讯员 许华军 朱琳雁

  诸暨“枫桥经验”是我国政法战线的一面旗帜。几十年来,“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和深化,从陆上到海上,探索出了新实践。

  针对全市涉海涉渔矫正对象“谋生难、监管难、帮扶难”问题,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十部门出台全国首个针对涉海涉渔矫正对象外出活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靶向矫治的“舟山解决方案”,走向全国。

  破解海上矫正执法监管难题

  创设“海之矫”联合管控应用

  今年8月以来,45名社区矫正对象获准出海作业。在“海之矫”涉海涉渔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应用海图上,出海作业矫正对象的人员资料、船只信息都实时显示在大屏幕上。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应用具有在线签到、远程点验、视频抽查等功能,可查到船只人员轨迹实时在线,实现海上作业社区矫正对象精准有效监管和合法权益保障“两不误”。

  据了解,因涉海涉渔刑事犯罪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数量占全市社区矫正对象人数三成以上,这些矫正对象普遍存在“谋生难、监管难、帮扶难”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海洋与渔业、海事等十部门出台《关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的若干意见》,聚焦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权益保障核心诉求和海上矫正监管监督难题,确立了矫正对象出海作业外出活动审批标准、检察监督和监管帮扶办法。

  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社区矫正对象涉海涉渔外出活动监管监督办法》。市司法局在全国首创“海之矫”涉海涉渔矫正对象联合管控应用,通过归集运用多部门数据,构建海上社区矫正监管智治范式;检察机关通过综合运用靠前监督、同步监督、跟进监督“三种模式”,开展巡回检察、公开听证等多种形式,构建全链条精准监督,推动矫正监管和检察监督同向发力,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

  相关意见和办法实施以来,全市已有204人次涉海涉渔矫正对象获准出海作业,人均增加年收入13万余元,并实现了零脱管、零漏管、零再犯罪目标。

  聚焦就业保障核心诉求

  构建多元就业帮扶体系

  2022年东海开捕前夕,普陀8名船老大向辖区社区矫正机构提出出海捕鱼作业申请。经了解,8名船老大刚入矫不久,处于严格管理期。“如果出不了海,不仅我没法养家,跟着的10多名船员也会没了生活来源。”其中一位船老大无奈地说。

  在普陀区检察院的协同支持下,普陀区司法局特事特办,仅用3天时间完成了全部审批手续,8名船老大及50多名船员得以顺利出海作业。市检察院以此案例为蓝本制作的宣传片《归港》在最高检官网、官微播放,观看人数10万+,社会反响良好。

  针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单一、就业中介混乱、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况,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联合人力社保、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取缔黑中介、落实低保政策等活动,全面提升教育帮扶质效。相关部门至今已组织就业技能培训19场,提供工作岗位47个,51名矫正对象顺利实现再就业,并为15名家庭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矫正对象落实了低保医保和养老保险政策。

  监管监督帮扶“三位一体”、靶向矫治的“舟山解决方案”为浙江省、全国社区矫正执法监管监督创新提供了范本。去年9月,省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出台省级工作机制,在全省推广“舟山经验”。今年4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在舟山举行现场交流活动,向沿海省份介绍、推广舟山创新实践做法;今年7月,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受邀出席并做经验介绍。会上,最高检还发布了第三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典型案例,舟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案例入选,新华社、央视、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媒体对此进行集中宣传报道,“舟山经验”由此走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