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抹零”违法

江吟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08月07日 第 01 版 )

  □江吟

  市民王女士在朱家尖一家水果超市消费了123.49元,结账时商家却向其收取了123.5元。女子当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过调查,该店存在10笔“反向抹零”交易,多收款共计0.24元,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多收一分钱投诉、立案,看似“小题大做”,其实是对违法行为的较真。

  电子支付盛行的当下,分分厘厘都可以实现精准扣款,这样的“四舍五入”,是舍了消费者的利益,入了商家的口袋。“反向抹零”其实就是缺斤短两。

  舟山是一座旅游城市,当下正值暑期旅游旺季,如果景区里多几家这样热衷“反向抹零”的商户,无论对旅游景点、还是舟山本身,都会带来负面的口碑。

  最关键的是,根据《价格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反向抹零”,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是种违法行为。

  遇到“反向抹零”,消费者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有效推进监管,除了必要的处罚,也要多宣传提醒,做好价格指导。

  贪了2毛4,却罚了1000元,这样的买卖并不“划算”。商家们要以此为戒,少动不合法的歪脑筋,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