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清廉教育馆展品征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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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06月17日 第 04 版 )
今年3月,市纪委市监委正式启动“千岛廉韵,海上清舟”廉洁文化展示平台“舟山清廉教育馆”项目建设,目前正按计划有序推进。为创新清廉教育馆展陈形式,丰富展陈内容,更好地发挥教育功能,讲好舟山清廉故事,助力清廉舟山建设,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相关展品或展品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
二、征集内容
1.古代清廉文化。反映舟山廉洁文化的发展变化、历朝历代有代表性的清官廉吏故事,市级以上文化遗产、非遗传承或其他海洋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历史资料和实物,如记载相关人物故事的古籍、地方文献,清官廉吏的手稿、抄本、碑文、石刻、书画,使用过的用品、器具等各类见证物。
2.家风传承文化。反映舟山各地流传的关于立身、治家、处世、为学的优秀传统家规家训,特别是蕴含清廉元素的家规家训,及传世家风背后家族传承故事的历史资料和实物,如记载家规家训的古籍、地方文献、族谱、石刻、碑文、书画,蕴含家风传承意义的门楣、题刻、楹联、牌匾等各类见证物。
3.红廉历史文化。反映舟山地区“红廉同脉”“军地共廉”(如“蚂蚁岛精神”“老海岛精神”、知青记忆等)的文献历史故事、报刊,纪实性的照片、影像资料;革命烈士、英雄人物、先进模范的清廉故事、传记、图书、使用过的用品、器具,徽章、证书、兵器、军服,手稿、信件、侨批档案等各类见证物。
4.舟山籍名人孝廉故事。反映在各个时期、各个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表现突出的舟山籍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清廉孝俭、爱国爱乡的故事、传记、文献、纪实性的照片、报刊杂志及影像资料、手稿、信件等各类见证物。
5.舟山纪检监察相关史料。涉及市纪委市监委(包括原监察局)各项重大政治活动资料、照片、文件、手稿、书籍、信件、证章、标志牌匾、图文影音等实物和文献资料。
三、征集方式
1.自愿捐赠。展示史料是一项社会性公益活动,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无私奉献。对自愿捐赠者,由征集方出具接受捐赠证明并颁发荣誉证书;捐赠的作品被用于陈列时,均标明捐赠人姓名。
2.有偿收购。对本人或单位有补偿要求的作品,征集方进行公平合理评估,经协商支付一定资金予以收购。对于确有价值,本人或单位无意捐赠或有偿提供的史料,征得本人或单位同意,复制或仿制后将原件退回。
3.寄存陈列。对不愿无偿捐赠的作品,可以提供寄存手续,注明寄存人情况,寄存陈列实物一律登记入册,并与寄存人签订保管责任书。
四、征集要求
1.征集物品外观完整,无明显缺损变形。
2.老照片要影像清晰,内容真实,尽可能注明内容、时间地点、片中重要人物姓名及背景、拍摄者等简要情况。
3.实物资料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等他人权益,如果发生侵权纠纷,后果由提供者承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萍萍
联系电话:0580-2280373
欢迎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期待与您共建清廉舟山!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