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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鸣防空防灾警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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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05月11日 第 02 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有关规定及浙江省国动办关于全省统一开展“5·12”防空防灾警报试鸣的相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定于2023年5月12日(星期五)10时组织全市防空防灾警报试鸣,试鸣时间和音响信号类型如下:
10‥00—10‥03 试鸣防灾警报信号
10‥10—10‥14 试鸣防灾解除警报信号
10‥20—10‥23 试鸣预先警报信号
10‥30—10‥33 试鸣空袭警报信号
10‥40—10‥43 试鸣解除警报信号
警报试鸣期间,全市各地保持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秩序。
舟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