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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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05月05日 第 07 版 )
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和《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应定海区治水办申请,市治水办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定海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情况开展了验收。经过台帐查阅、实地抽查等,定海区基本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2日。
举报受理电话:0580-2036237(市治水办)
0571-28059377(省治水办)
市美丽舟山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