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投安置房分配抽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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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03月30日 第 08 版 )

  根据《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和东投安置房建设进度,决定从2023年4月15日起对明越台、明越湾安置房进行分配抽签,现将安置房分配抽签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安置房分配对象

  我区历年房屋征收工作中选择东投明越台、明越湾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包括墩头、茶湾、长地爿、小蒲湾、教场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

  二、安置房信息

  本次安置房分配的房源为明越台、明越湾安置房,共有62㎡、79㎡、99㎡、119㎡、139㎡五个户型。

  三、安置房分配方式

  安置房以抽签方式随机分配,具体规则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东投安置房分配抽签办法》等活动相关材料,活动相关材料领取方式见下文注意事项。《东投安置房分配抽签办法》将在抽签现场宣读。

  四、抽签时间

  抽签时间详见《东投安置房分配抽签办法》。

  五、抽签地点

  东港海印路1055号全民健身中心的普陀会展中心(普陀医院东港院区北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及相关人员从全民健身中心海华路西入口或绿园街南入口进出,抽签人员由会展中心东门出入。

  六、注意事项

  1、因本轮抽签安置户数较多,安置房分配抽签工作按地段分批次进行,请选择明越台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在4月3日至4月10日,选择明越湾安置房的被征收人在4月22日至4月28日,随带《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身份证原件,前往同济路156号原社保中心202室领取《安置房分配抽签通知书》、《东投安置房分配抽签办法》等活动相关材料。未来领取《安置房分配抽签通知书》、《东投安置房分配抽签办法》的,经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后仍未领取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安置房分配抽签活动。

  2、参加安置房抽签分配的被征收人请带好《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身份证原件和《安置房分配抽签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

  3、若被征收人本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参加抽签的,可委托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或其他人代理。被征收人需委托他人的,应当提前办理好委托等相关手续(办理地点同济路156号),被委托人凭委托书参加本次安置房抽签分配。

  4、2023年3月30日至4月14日期间,我办将在舟山日报、普陀电视台及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网站房屋征收版块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6338366。

  七、其他

  安置房交房时间另行通知。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