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公示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3年03月09日 第 07 版 )
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浙江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评估验收规程》、《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和《浙江省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应普陀区治水办申请,市治水办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普陀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情况开展了验收。经过台帐查阅、实地抽查等,普陀区基本符合“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条件,拟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6日。
举报受理电话:0580-2036237(市治水办)
0571-28059377(省治水办)
市美丽舟山建设领导小组“五水共治”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