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9日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第15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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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01月10日 第 02 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经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第15次会议决定:舟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23年2月上旬在新城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舟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舟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舟山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舟山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3年市本级预算;(四)听取和审议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审议《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草案)》;(八)票决2023年舟山市民生实事项目;(九)选举;(十)其他事项。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