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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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3年01月04日 第 02 版 )

  根据省纪委部署要求,市纪委坚持“海岛共富”与“急难愁盼”同题共答,做深做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项目,切实推动解决一批长期困扰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2022年以来,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选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更迭治理项目,同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单位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难、教育乱收费、电信网络诈骗等12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共开展监督检查722次,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23起45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推动整改问题234个,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现将专项治理成果进行公开展示。

  一、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

  治理成果:一方面,加强服务协调,力推项目建设。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共建成公共充电站31座,建成公共充电桩366个,完成省下达目标(300个)的122%,完成“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目标(350个)的104%,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另一方面,紧盯老旧小区,全力攻坚克难。针对普遍存在的老旧小区充电难问题,会同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相关小区的充电需求摸排工作,加强与物业、街道的前端协调,实施电力设施改造,扩充电力容量。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在金寿新村等老旧小区建设充电桩18个,26个小区已完成电力设施改造,改造后有3186个车位具备建设充电桩条件。

  二、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

  治理成果: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方面,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全市213所学校、43所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另一方面,聚焦问题联动监督检查。省市县三级教育部门联合市场监管、发改等职能部门抽查学校228所(次)、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32家(次),发现问题31个,制发整改通知书16份。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市共发现教育乱收费问题31个,已整改31个,共退还群众50.4万元,退还学校账户并上交国库0.05万元,视同整改金额7.43万元,罚款金额1.3万元。

  三、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公安局

  治理成果: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以打为要、以治为基”,全市电信网络诈骗发案、案损分别同比下降3.17%和21.85%,实现“两降”目标。持续开展破案攻坚,重大案件破案率达到100%。升级建设“93反诈”智固心防综合应用,引入无感化封堵,累计封堵涉诈网站超18万个。推行三级预警劝阻工作机制,精准开展短信、电话、见面劝阻,累计预警群众25万余人次,间接避免群众损失1.1亿元。深入开展反诈“五进”宣传活动,覆盖群众30万人次。严厉打击、惩戒“两卡”违法犯罪及其他涉电信网络诈骗关联犯罪,全市共抓获涉“两卡”嫌疑人468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19人,训诫249人,打掉开办卡、贩卖卡团伙19个。围绕境外窝点涉诈人员,采取“一人一策、一案一策”,开展核减、劝返,全市涉诈重点人员核减、劝返率达60%,位列全省第一。

  四、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

  治理成果:一是对标项目,落实方案。结合市纪委“守护夕阳 同舟颐养”专项政治监督工作,下发《舟山市城镇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精准覆盖群众需求、体现舟山实际特色。二是聚焦重点,实地督查。重点围绕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服务质量、责任落实等内容,分赴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新城5个区域,开展责任监督检查18次。同时,采取市县(区)联动,以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等方式进行不定期检查。目前督查已覆盖我市73家养老机构、37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3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三是销号管理,限时办结。下发《关于开展养老领域问题自查自纠及整改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地逐项监督、找准问题、强化整改,截至2022年12月底共发现四大项7小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五、社保政策落实不到位及行风方面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治理成果:一方面,围绕群众感受最深的参保、领待等“急难愁盼”问题,全面排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保缴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对临近领取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实行主动提示告知,确保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应领尽领,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户籍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95.82%,净增平均缴费1.1万人,领取待遇35.68万人,推动困难群体参保8167人。另一方面,聚焦群众办事体验,加大“无感智证”“无感智推”等人社数字化改革成果的贯通应用,由“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不断深化“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助力“小岛你好”海岛共富,全面推动个人社保高频事项下放,偏远海岛群众办事时效提升80%以上,人均节约办事时间2天以上,切实提升了群众社保办事体验感。

  六、农村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治理成果:一是会同市住建局印发《关于持续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拆迁安置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推动全市新增5年以上安置户整改工作。二是主动对集体土地性质的农村回迁安置问题进行排查、统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安置计划,稳步推进回迁安置工作,并充分发挥资源规划、住建部门双牵头作用,按各自职责分工,联合市纪委,加大对拆迁安置工作的督促督导力度,对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办。三是推进“阳光征拆”应用场景建设,确保安置回迁底数和数据的准确性,共计录入集体土地上未安置家庭信息共计4515条。截至2022年12月底,排摸出未安置5年以上集体土地房屋家庭2833户,整改完成2565户,整改完成率达90.54%。

  七、城市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家庭安置计划,会同市资规局制定下发《关于持续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拆迁安置问题整改工作的方案》,高质量持续推进我市拆迁安置工作。切实做好“浙里房屋征迁监管在线”系统应用深化工作,全市共计录入国有土地上未安置家庭信息4660条,确保拆迁安置管理工作数字化、常态化、长效化。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回头看”工作要求,2022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未安置家庭176户的整改工作;按“动态清零”要求,持续开展国有土地上新增过渡期5年以上拆迁安置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即将超5年的家庭共1127户,已累计完成678户家庭的安置工作。

  八、村经济合作社运行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治理成果:一是推动全市280个村经济合作社围绕机构设置、民主决策、章程制定、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5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组织各级督导检查58次,共发现问题343件,其中机构设置方面31件,民主决策方面34件,章程制定方面51件,资产处置方面227件,已全部整改完成,推动建立和完善制度1项。二是推动“浙农经管”数字应用,应用预警监督、合同管理、会议管理、资产台账等功能模块,录入会议记录1325条,合同1311条,资产卡片12806个,涉及净值14.75亿元,处理预警事件3150起,以问题倒逼机制完善,推动村经济合作社规范运营和高效管理。三是通过交叉审计与委托审计协同推进的方式,对207个村社进行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审计金额30.47亿元,审计报告提出的369个问题已全部落实整改。

  九、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同质同标问题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治理成果:一是推动全市统一体检对象、体检频次、经费保障水准和实施机构等项目指标,市、县区分别制定各自体检方案。如嵊泗县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全市体检标准上增加癌胚抗原测定,额外增加95元/人。二是精准利用定点体检、组团体检、上门体检、巡回体检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形式多样的健康体检选择。如普陀区创新小岛居民健康体检模式,将DR车、检验车开上小岛,自2022年7月16日首航开始,已经为15个住人岛屿上的2024名驻岛群众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义诊3361人次,解决了小岛群众体检不方便的难题。三是完善健康体检和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化平台,实行市域内自主选择体检机构,实现参保城乡居民跨县区体检。截至2022年12月底,我市城乡参保居民免费健康体检人数达202717人,其中65周岁及以上体检88898人,中小学生体检89420人,其他居民体检24399人。

  十、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治理成果:市场监管部门以水产行业相关网络直播营销为突破口,以制度创建为抓手,坚持手段创新,构建主体归集、行为监测、闭环处置“三位一体”的智慧监管机制,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力的案件。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约谈经营主体累计达210家次,制定制度规范累计24个,立案查处网络直播违法案件62件,罚没款累计42.67万元,其中万元以上23件。相关典型案例先后被《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钱江晚报》等媒体报道,抖音号、视频号播放量超280万,纳入抖音“舟山梭子蟹”话题榜,点击量超300万。全市网络直播营销行为更加规范,守法诚信经营氛围愈发浓厚,初步形成了“部门、企业、行业、社会”共同参与的长效治理格局。

  十一、开展物业管理难题专项整治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治理成果:一是通过开展问题排查整改、信访投诉专项大起底及督导检查等多种途径,办结“民生面对面”第三期座谈会上11项民生诉求、整改或落实问题1034个、制发整改通知书70份、督促解决或进行政策解读和沟通解释信访件1355件、已告知应由其他主体或采用其他途径解决信访件232件。二是加大对于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其中,消防部门对物业企业的行政处罚32件,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物管小区业主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共计152件。三是巩固整治成果,出台《舟山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和换届指导手册(2022年版)》《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类型化专题解纷工作指引》《舟山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试行)》以规范物业管理各项工作,保障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十二、打通民用瓶装燃气配送“最后一公里”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治理成果:市城管局与市公安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多次会商,根据省建设厅等四部门印发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全市“两非”车辆整治工作实际,明确采用电动(燃油)正三轮车作为瓶装燃气“最后一公里”配送车辆。2022年11月30日,城管、交警、交通、市场四部门联合印发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瓶装液化气配送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步发布本岛城区配送车辆限行通告。同年12月21日,首批32辆瓶装燃气专用配送车辆完成上牌等手续,开始上路投入使用。经过专项治理,瓶装燃气“最后一公里”规范化配送服务模式的普及将逐步取代“用户自提”模式,切实消除气瓶配送环节的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气瓶全流程安全管控,有效提升入户安检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