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关于2023年兵役登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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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2年12月30日 第 07 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2023年兵役登记从1月1日起全面展开,广大适龄青年请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进行登记。

  一、登记对象

  辖区内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本市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均应参加兵役登记。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

  二、登记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登记地点

  各乡镇(街道)、高校设立兵役登记站或征兵工作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表,并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高校大学生,由就读学校征兵工作站负责组织登记;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高、技校)学生和其他社会青年,由常住户口地乡镇(街道)武装部会同所在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组织登记。

  四、登记流程

  (一)网上注册信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二)打印表格。信息填写完整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

  (三)现场确认。青年本人持打印的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确认。

  (四)初检初审得出结论。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检初审,并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和不得征集的结论,填写《兵役登记证》,并报县(区)兵役机关审核。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兵役登记站、高校征兵工作站将县(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市、县(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舟山市征兵办:0580—2752215;

  定海区征兵办:0580—2752607;

  普陀区征兵办:0580—3013145;

  岱山县征兵办:0580—4473262;

  嵊泗县征兵办:0580—5083628。

  舟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