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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嘉道”中落时的海岛开发与家族繁衍特例
——舟山长白岛清代及民国时期余氏家族文书整理
夏志刚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12月22日 第 04 版 )


□夏志刚 文/摄
一、余氏文书整理
定海区长白岛余家村余官恩老人收藏有多件家族文书,其中的分关书、输粮户管册、田亩册、判决书、民地绝卖书、遗嘱合同等均具有较典型意义。据老人口述:“这些书契,过去我们家有一箱子,‘破四旧’时没办法只好才交出去,后来借机会从归堆处偷了2本回来。”经整理共有七件,因篇幅问题详细内容不刊,仅作一概要介绍。
第一件是《道光十一年余国兴分关书》。此件有完整布封面,题“道光辛卯年立”“合同分书”“亨房”,意为“亨房”所持的分关书。该分关书既有“立分书序”,又有各房所分授房屋余地、父母祀田、二老祀田、金藏祀民荡、长子田、长孙田、镜妆奁田、镜赡婚田及各房分授民田、荡田、民地、民山细则,还备载其他注意议决事项等内容,均为宣纸书写。
第二件是《道光十七年天宝祀输粮户管册》。此件亦有完整护册布套封面,题“道光拾柒年阳春月”“输粮户管”“天宝祀”,意为“天宝祀”所持的输粮户管册。该册为印刷纸张,上下各有12列竖表。内容仅有2页4面,首页正面有“一户天宝祀”“长白庄”,“民田”“民地”“民山”“征银”“征米”及“共征银米”项下均为空白,首页背面有“遇闰月外赋另算”的备注。第2页2面题为“大沙荡田细则”,在每则亩数上均盖有未识别之红印。表中最后一行字迹明显与前几行不同,应为后面补注的内容。
第三件是《道光间长白荡田细则》。该件亦为印刷纸张,在每则亩数上也盖有未识别之红印。表中最后一行也为后面补注。据该册有“七年新升”地,结合各契断定应为“道光七年”。
第四件是《道光二十六年余名爕祖遗民山永远卖契》。此契为第一件中分关人余国兴的孙辈余名爕将一则民山永远绝卖予余名第,并邀集了三位相关的亲属,奇怪的是买主未在签字画押的行列。同时,此契中出现了“颂”房的名称,说明第一次分家析产后的14年内,又经历过一轮分家立户,惜未见相关文书,但与道光十七年天宝祀输粮户管册是相印证的。
第五件是《民国十二年余傅氏收执定海县民事判决正本》。此件为余鲁贤之儿媳余傅氏所收到的民国定海县民事判决书。因1920年余鲁贤将相关民地绝卖给王梦熊,但余傅氏等族人因故不予承认而导致王梦熊向定海县提起诉讼。在原告两次传讯不到,首次宣判时应当作出了有利于余傅氏的缺席判决;一个月后,根据原告的要求和呈送的相关证据,法庭又确认了原告的主要主张,并撤销原判决。这是一件民国司法介入民间田地纠纷,并以清代地契文书作为宣判证据的典型案例。判决书中有“定海县政府”“齐治平”的多个印签,纸张非规范印刷。判决书内落款日期有两个,应一为宣判日期,一为送达日期,同时告知了不服判决的救济路径。
第六件是《民国三十一年余傅氏立遗嘱继书》。此件中的“余傅氏”应与上件为同一人,即亨房余鲁贤儿媳、亨房户下颂房余克成妻子,因无子而将风房余克允所生永生过继,但永生在1939年逝世且无后继之人,在余傅氏69岁之际会集亲朋讨论,因无人愿意过继,决定由将主要产业让给雅房下余寒梅的三子余观思,并向生活困难的风房余克坤赠送部分产业。此件为1942年所立,正是日据时期,参与会商的亲属除余氏族人外,主要有傅、郑、王三姓,傅姓应为余傅氏娘家人,王姓可能是余傅氏女儿所嫁家人。
第七件是《民国三十五年余庄氏立公议继承书》。此件为雅房余克谐的妻子余庄氏所立继承文书。因为余克谐与余庄氏的独子余永康年未成童而殇,遂讨论由余克谐兄余克凤的孙子余观过继给余永康,并将产业移至余永康名下。余克凤的独子即余观可之父,在前文书中名为“寒梅”,本文书中则称“永治”,应为学名与族名的区别。同时前文书中提到“克谐无后,由寒梅兼祧氏居”,而这里余克谐又有子余永康,应当是余克谐婚后长期无子而让余寒梅过继到名下,1942年之后才有了余永康,也与年将“成童”(8岁)相印证。
二、余氏文书反映的家族传承
长白岛位于定海区最北端,面积11.1平方公里,早在乾道《四明图经》中已经出现“长白山,在县西北一百五十里”的记载,是解放前马目水道北口的重要岛屿。长白岛的农耕条件先天禀赋不足,土为红壤且多盐碱地,故岛民原多以盐、渔为业,之前设乡时管有前岸、大湾、后岸、碶门、范家、礁门6个农业村和云龙、蛟龙、白马3个渔业村。改革开放后全岛逐步以海工装备、船舶制造、海水养殖为主,渔业和农业作为补充。在行政建置方面,长白在元时属昌国州金塘乡大岙村,明代因海禁废弃,清代康熙年间重开海禁后属定海县富都乡小沙岙,清宣统二年(1910)属于定海直隶厅三益乡,1934年建定海县第三区长白乡,1951年民主建政时设长白乡,1952年增设白马乡,1958年为小沙人民公社长白管理区,1984年重设长白乡,2013年撤乡设小沙街道长白管理区。
余氏家庭族居地余家村,位于长白岛西部,旧称“深水余家”。东为后岸村、傅家、大满,南靠小龙山,西邻蛟龙渔业村,这是一个北面朝海三面环山的狭小谷地。据余官恩老人回忆,1982年人民公社撤销时全村有人口统计,余氏家族约200多人、虞姓20多人、林姓20多人、孙姓10多人;他和其他村民都认为余村最早的居民是清乾隆十九年(1754)从镇海汉塘村迁徙而来的余氏5兄弟,后有从大满迁来的虞姓,孙姓和林姓为解放后迁入,这可能与文书中反映的并不一致。据余官恩老人讲述,余家先祖5兄弟为“士”字辈,原在镇海汉塘村也属于“无产阶级”,后到舟山的五海山(意指下山嵊泗、岱山一带海岛,应与引起明代海禁的秀兰剑岱金塘“五山之乱”有关)。收购海产时,遭遇海上大风后就近在长白岛冲滩避险,才发现和开发了这个小岙口。通过一代人的勤劳垦耕,余氏一族逐渐开枝散叶。余氏的旧排行字派为“士、国、鼎、名、贤、克、永、官、足、纪”,应当是从汉塘村带过来的。据新编《镇海县志》第四编《人口姓氏》,汉塘沈余周、大市堰余、假山头余等为大市堰余、骆驼火拯路头余、爱登余、港塘余、白墙余、万嘉桥余的分支,再往前推则是清康熙年间由福建迁入到镇海贵驷中大河西,隔河与浮林庙相望。
据称解放前余家村的“克”“永”辈族人去过镇海汉塘村认祖。余氏5兄弟后分为五房,余官恩老人讲述“国兴公之父为士贵,属于三房,生有国兴、国民二子,国民10多岁就夭折了”“现村内只有大房、三房后人,二、四、五房的人都已经迁出村里了”。余国兴分关书所述“吾父自镇邑汉塘来,生予一人于兹,五世经营,创始以成家业”,与当地流传的祖先来源是相吻合的。所谓的“五世经营”,应指余国兴家已经“四世同堂”,连带余士贵正好是五世。
道光十一年(1831)余国兴主持分家时74岁,其出生应在清朝乾隆二十二年(1757),也与余家口传的乾隆十九年(1754)迁入相合。见证余国兴分家的“亲兄”余国宰,应为大房或二房的兄弟,可见“亲兄”的称谓不限于同父,这在后面的文书中也有相同案例,在主持余庄氏立遗嘱时族长余克海就称其亡夫余克谐为“亲弟”。余国兴育有四子一女,四子在分关书中载明为鼎茂、鼎盛、鼎善、鼎成,分房后以“元亨利贞”排序。“道光二十六年余名爕祖遗民山永远卖契”中出现的“颂”房名称,和“道光十七年天宝祀输粮户管册”,印证在道光十七年(1837)前“亨房”的余鼎盛也主持了一次分家析产,根据各文书中所见在“名”字辈应是分成了“风雅颂”三房。
余官恩老人称“爷爷只生了一个儿子,单传”“我有五兄弟”,那么正是“民国三十一年余傅氏立遗嘱继书”中“雅房克凤、克谐,克凤娶妻傅氏,生子一曰寒梅,娶妻傅氏生五子,克谐无后,由寒梅兼祧氏居”的雅房余寒梅(余永治)的后代。由此上推,“道光二十六年余名爕祖遗民山永远卖契”中的卖主余名爕、买主余名第、见中人余鼎成、代字的余名先、余名荡应是构成了一个小家族内的人脉关系,此永卖契应为余名第所持,那么余名第当为雅房余克凤、余克谐之父,而余名爕、余名先、余名荡很可能是颂房、风房的。又“民国十二年余傅氏收执定海县民事判决正本”中余傅氏之翁余鲁贤、夫余克成,均是颂房传下,至此颂房断绝,说明“名、贤”两代原“亨房”人丁不兴,一脉单传为主,至民国时的“风雅颂”三房实际已经是第三代。
三、清代“嘉道中落”时的海岛开发
余家村现有一块“荆山余公之墓”墓碑,余官恩老人指认即为“元房”余鼎茂之墓,这说明当时族名、学名是并用的,也与他所称“我家历代是有人识字的,再穷也要有人认字”相合。
小小的长白岛有后湾余家、大湾王家和前岸卢家“三大家”,不仅是人多,主要指有家业。作为乾隆年间来舟山落户的余氏五兄弟,从余国兴分家时的财产看,既无商业又无渔盐业,全部是田地山荡,而且“元亨利贞”4房平均得到田地山荡约80亩,加上其他共产,全家约有500多亩产业,而且田地山荡发展到舟山本岛上的小沙庄、大沙庄和长白岛余家村外的其他地方,其发家致富的事迹非常值得关注。
余官恩老人述称“余家发迹在嘉庆道光年间,当时各地都是灾荒,我们祖先辛苦劳作获得粮食丰收,在灾荒年时卖了个好价格,所以才发了财,发的是辛苦财。发财后就买地,在大沙、小沙、马岙都有地有山,还非整片的不要”“当时分家时500多亩地荡总有的,女儿嫁到大满时就随带了15亩地”。他还以自身经历举例,“荒年钱不值钱,地也不值钱。1958年时番薯要2元2角钱一斤,而我当时在村里工作才月工资22元,10斤番薯啊。”这虽然出乎意外,但不仅合理地解答了上面的疑问,也为我们提供了当时社会背景下不为人知的一个侧面。
长白岛有一座兴建于嘉庆年间的“白马庙”,遗存的嘉庆丁卯年二月捐助功德碑中,只有“权将捐资□□座中石□□一道,余助姓名刻右:傅远成捐九元,傅辽有捐九元,□□□捐九元。2:傅志强□□□合捐九元,郑义乾、□仁美合捐□元”字样,未见余姓,说明此时余家尚未发迹。“白马庙”中戏台的石柱倒有“道光甲申年桂月造,祠下弟子余鼎和敬助”,不仅用石考究,而且书法刻工均属上乘,这位道光四年(1824)捐建戏台的余鼎和应为余氏“士”字辈始迁祖除三房以外的四房之一,说明这一时期整个余氏家庭都通过辛勤劳作获得丰收,并在大灾荒时实现了财富积累上的逆袭之路。
余氏家族在嘉道年间的突然兴盛,原因为余官恩老人所说的嘉庆道光年间灾荒,这非常值得关注。气候史学界认为,16世纪至19世纪中叶为全球气候变冷的一个新阶段,被称为“明清小冰期”,与嘉道时期大致重合的1791—1850年又是较为寒冷的一段,第一拨持续时间约从道光十一年(1831)到十三年,第二拨发生在道光二十一年,灾害席卷全国,长江中下游和岭南地区受害尤重。早些又出现旱灾,嘉庆十九年(1814)全国范围内受旱最重,在浙江则以杭州、嘉兴和湖州三府为最,时任贵州道监察御史张鉴于八月间奏称“闻得浙江省五六月间缺雨,田禾枯槁,米价腾贵”,浙江巡抚颜检于十一月间的奏报中也承认:“本年夏间被旱,河道浅阻,兼之江苏、安徽亦俱旱歉,客贩来浙稀少,米价昂贵。”此次旱灾对江苏打击更重,故同治《续纂江宁府志》称此次灾荒为“乾隆乙巳后第一奇灾”。9年之后又迎来了道光“癸未大水”,全国范围内340余州县先后被淹、172州县成灾,浙江本年先后被淹26州县卫,至八月初四至初九日,浙江部分地区仍阴雨连绵,宁波、绍兴府所属州县及台州府临海县,“风雨过大,间有被淹”。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长白岛的余氏家族却能通过自己的辛苦劳作,通过丰产而获得常年数倍的利润,似乎有悖于常理,却很可能与舟山特殊的北亚热带南缘季风海洋性气候有关。光绪《定海厅志》中嘉庆道光年间的灾害仅记有“嘉庆七年五月十三日,大水,田成巨浸,禾尽伤”“道光十三年,大雨水,禾黍一空,疠疫继之,道殣相望”“道光二十七年二月五日,雨冰”“道光二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大雨雹”,而且嘉庆道光年间舟山各岛的居民捐建各种祠庙的热情并不见少,长白岛的“白马庙”“慈航庵”均建于此时,显见海洋性气候与大陆同期并不同步。
舟山目前的古代契约文书仅见60余份展茅史家清代宗族契约文书,主要集中在康雍乾嘉年间,且多为田地买卖契。余官恩老人收藏的余氏家族文书,起至其家族迁徙到长白岛不久的道光初年,终至解放之前,加上其本人对家族兴衰的较完整回忆,是舟山群岛自清康熙二十七年重建县治后不可多得的海岛乡村文化资料,尤其是其家族的发展因为舟山特殊地理气候的原因而见证了清朝在“康乾”盛世之后的“嘉道”中落。这些文书作为家族各种交易和社会交往活动的见证和凭证,被余氏族人珍藏保管和妥善流传,在破“四旧”期间,又为余官恩老人借机在入火堆之前偷藏下来,虽然其原有的实用契约功能已不再存在,但却已经成为我们考察海岛家庭史、家族史、乡村社会史的重要素材,也是中国传统乡村契约社会和历代民间法律习惯的重要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