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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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2年12月21日 第 07 版 )
根据《舟山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舟委发〔2021〕24号),反馈意见中我市“舟山市普陀、新城部分区域管网破损、雨污合流问题突出,每天约1.5万吨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随河道排放入海。对荷花河、勾山河和中弄河入海碶门三条排水沟采样监测发现,COD、氨氮和总磷平均浓度为162毫克/升、31.7毫克/升和7.1毫克/升,超标严重。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有限公司附近区域甚至无污水管网,污水通过中弄河暗河排放,部分泵入污水站处理,部分通过碶门直排入海”问题已完成整改,现向社会公示,详细信息可在舟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看,欢迎市民朋友监督,公示期限: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2日,监督电话:0580-2283025。
舟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