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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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2年11月17日 第 07 版 )

  我司金海船务工程(舟山)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保单号PGGG202233000000000001,保险期间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5月6日,金海船务工程(舟山)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海船务”)及上海兆祥邮轮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兆祥”)为该保单共同被保险人。因上海兆祥未按合同约定参与工程建造且未能按期支付保费,即未履行被保险人的相关义务,我司声明如下:取消上海兆祥被保险人资格,上海兆祥如有异议的请于本通告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来金海船务协商相关履约事宜,过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海船务工程(舟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