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院建立破产财产提前分配机制

“先行拨付”让钱提前“活起来”

方智斌 桂婷婷 陈倩琳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11月16日 第 02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桂婷婷 陈倩琳

  本报讯  近日,新城某大厦第30层楼以850万元的价格成功变卖。经法院审查,管理人在过户前即先行拨付600万元给抵押债权人,让该笔资金提前“活起来”。这一结果得益于我市法院新建立的破产财产提前分配机制。

  破产案件的资产处置环节往往较为困难,处置周期长。“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债权人对早日实现权益显得尤为迫切。”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市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司法职能,在全市积极探索推行“应分尽分”“能分早分”破产财产提前分配机制,促进资金加速流回市场。简单讲,就是破产案件未审结时,在确保无风险的前提下,加速部分资产变现,并将已拍卖的资产提前清偿给相关债权人。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已通过破产财产提前分配机制,提前清偿金融债权17.42亿元,涉及金融机构68家、企业债权人331家,清偿职工债权(含外包工)2.27亿元,涉及职工1828人。同时,法院还督促破产管理人采用“定期汇报+即时反馈”工作模式,实时掌控破产财产分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