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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砂岸海租”征收 看宋代舟山海洋经济的繁荣
倪溯之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11月01日 第 03 版 )
□倪溯之
宋代开始实行的“砂岸海租”制度,是中国古代海洋经济管理的一种新的探索和实践。
“海租(税)”原是一种租税,形成于汉。《汉书·食货志》:“时大司农中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得幸于上,五凤中(前57-前54年)……又白增海租三倍,天子皆从其计。”这里明确提到了“海租”概念。汉代的海租税是整个“江湖陂海”租税的组成部分,包括了江河内湖和海洋等水域以及人造河、湖的渔业税收,属于渔业税(“鱼课”)的一种,朝廷设有专职机构“水官”进行管理。《汉书·百官志》:“凡郡县……有水池及鱼利多者,置水官,主……收渔税。”
“砂岸海租”在继承这种渔业租税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它形成于南宋时期,当时海洋管理的中心是东海地区,所以“砂岸海租”制度主要在庆元(宁波)沿海一带海域施行,而舟山则是“砂岸海租”征收的重点区域。根据宋宝庆《四明志》、宋开庆《四明续志》、元延祐《四明志》和元至正《四明续志》的相关记载,可以知道南宋朝廷从舟山征收了大量的税费,这也从一个相当可信的角度,反映出南宋时期的舟山,海洋经济其实已经相当繁荣。
一、“砂岸海租”的重点在花鸟岛
《宋史》记载,宋绍兴二十七年(1157),“赵子潇奉诏措置镇江府沙田,欲轻立租课,令见佃者就耕。如势家占吝,追日前所收租利。诏速拘其田措置,蠲其冒佃之租。”
赵子潇时任权发遣两浙路转运副使。“见佃者”又叫“见租火客”“见佃火客”,即直接从事沙田生产者。“势家”和“冒佃者”指的是沙田的实际占有者。赵子潇和户部员外郎莫蒙等人在调查中发现,江浙一带的沙田、芦场多被私人冒占,朝廷失去了大量的税收租金。因此赵子潇奉诏要做的事情,就是剥除这些“势家”的冒佃占租,将沙田纳入朝廷的管理,让佃农直接向官府缴纳沙田税金。
在赵子潇等人的努力下,内湖内河沙田、芦场的租金大量进入了国库。与此同时,对于海洋、海岛的砂岸制度也开始建立起来。到了宋宝庆年间,处于中国海洋经济核心区域的庆元(即宁波,南宋时期为庆元府,进入元朝后称为庆元路)一带海域的砂岸开始大量建立。其中有多处就在舟山境内。
根据宋宝庆《四明志》的记载,庆元府所管辖的砂岸,主要有石弄山砂岸、秀山砂岸、石坛砂岸、虾辣砂岸、鲎涂砂岸、大嵩砂岸。
“石弄山”即现今的嵊泗花鸟岛。
秀山就是如今的岱山秀山岛。
到了南宋后期,又增加了宜山(岱山鱼山)和洋山砂岸。
“砂岸”由朝廷的“砂岸局”负责管理,具体的责任人叫“砂首”或“砂主”。宋开庆《四明续志》卷一“赡学砂岸”条下说:“皇子魏王判四明日尝拨砂岸入学养士。淳祐间,尝蠲之,就本府支钱代偿。宝祐五年正月大使丞相吴公奏请复归于学。继而争佃之讼纷如凖。制札仍拨归,制司却于砂岸局照元额发钱养士。六年五月以砂首烦扰复奏请弛以予民。”这里出现的“砂岸局”就是南宋朝廷专门为“砂岸”建立的管理机构,而“砂首”乃是“砂岸”一线的管理者。“砂首”又叫“砂主”,宋宝庆《四明志》说石弄山(花鸟岛)砂岸由“皇子魏惠宪王奏请拨赐令本学自择砂主”,这里出现的“砂主”,就等同于“砂首”。它可以通过官府直接任命,也可以由“本学(指庆元儒学)自择”。这条记载说明,南宋时期的砂岸,舟山的花鸟岛是重点。这也证明南宋时期,花鸟岛一带的渔业经济,已经相当发达。
二、从“砂岸海租”征收范围看舟山海洋经济的多方面发展
“砂岸”概念最早出现在宋宝庆《四明志》“钱粮”条下:“石弄山砂岸,皇子魏惠宪王奏请拨赐令本学自择砂主。秀山砂岸,拘入徐荣等物产。”但是这条记载只说明了“砂岸”租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上的一些情况,并未对征收范围有任何表述。
不过该志在记载有关“砂岸”的情况时,引用了“淳祐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准尚书省札子备朝议大夫右文殿修撰知庆元军府事兼沿海制置副使颜颐仲状”。就在颜颐仲的这个奏状中,有这样一句话:
“本府濒海细民,素无资产,以渔为生。所谓砂岸者,即其众共渔业之地也。”
宋开庆《四明续志》卷八之“蠲放砂岸”条下也持这种解释:
“砂岸者,濒海细民业渔之地也。浦屿穷民,无常产,操网罟资以卒岁。巨室输租于官,则即其地龙断(垄断)而征之。”
这两条记载,都说“砂岸”是渔民从事渔业活动的地方,似乎就是后世所说的渔场,所以有学者据此断定,“砂岸即是近海可以供捕鱼的场所。”
但是宋宝庆《四明志》和开庆《四明续志》在描述“砂岸”时所用的词,却都是“地”而不是“海”。这就引发了一种疑问:难道“砂岸”不仅仅是指渔场,而是还包括渔场附近的海岛土地?
果然,在宁波天一阁所保存的元代《庆元儒学洋山砂岸复业公据》碑记所涉及的洋山砂岸里,出现了这样的内容:
“洋山岙隶昌国州,山七百余亩,地四十九亩三十八步,海滨涨涂不可亩计。”
这里所说的洋山砂岸,没有提及渔场之类的内容,却明确记载了山和地的面积,而且还包括了海涂的内容。有学者因此认为:“砂岸, 即沙岸, 又称‘平原海岸’,是古代濒海细民业渔之地也。”
该碑结尾有好几句蒙古语八思巴文,其对应翻译为“海之沙滩等地方”。
另外该碑后面,还阴刻有惠宗元统三年(1335)十一月《庆元路儒学涂田记》。它详细记述了位于鄞东大篙312亩涂田重归庆元路儒学的过程。这是庆元路总管府继仁宗延祐元年(1315)五月,将洋山砂岸收归儒学管理20年之后, 又一重大的儒学田产复归事件。该文使用的词语,也是“涂田”而非“海域”“渔场”等词。
综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宋元时期舟山“砂岸”的征收范围,不仅包括传统“海租”对象渔场,而且还包括海岛上的田地和海岛周围的海涂。不同的砂岸,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如石弄山(花鸟岛),是一个没有土地和海涂的海岛,所以“石弄山砂岸”海租的征收对象主要是指南宋时期著名的石弄山南岙、北岙渔场。而洋山岛(包括大小洋山),既有大批的海岛土地,又有大范围的海涂,宋元时期又是著名的捕捞“洋山鱼”(指大黄鱼)的渔场,所以“洋山砂岸”的范围就包括了渔场、海岛土地和海涂。而“虾辣砂岸”和“大嵩砂岸”,都在近海近港的地方,征收的重点则是海涂和近岸张网作业。
这说明,南宋时期舟山海洋经济的繁荣,不仅是指海上捕捞的大范围展开,也包括舟山的主要岛屿,已经得到大面积开发,显示出一种全面繁荣的景象。
三、“砂岸海租”的收入证明舟山贡献巨大
舟山“砂岸”所建立的地方,都是海洋渔业特别发达之处。如石弄山(花鸟岛)砂岸,其所依托的石弄山南岙、北岙渔场,在南宋时就相当发达。洋山砂岸所在的后世称为崎岖列岛一带海域,是大黄鱼最早的渔场,南宋时期开始在这里大量捕捞大黄鱼,史称“洋山鱼”。
正因为“砂岸”位居渔业发达地区,其税租收入十分可观。
宋宝庆《四明志》记载:
石弄山砂岸租钱五千二百贯文;
秀山砂岸租钱二百贯文。
在这两条记载后面,宝庆《四明志》附录了一篇“淳祐六年二月二十三日准尚书省札子备朝议大夫右文殿修撰知庆元军府事兼沿海制置副使颜颐仲状”,里面说:“本府岁收砂岸钱二万三贯二百文;制置司有岁收砂岸钱二千四百贯文;府学有岁收砂岸钱三万七百七十九贯四百文,通计五万三千一百八十二贯六百文。”这是一笔巨大的税租收入。
庆元府(宁波)所属各砂岸的海租收入有多有少,但普遍较高。宋开庆《四明续志》记载:
石弄山年纳二万六千七百八十六贯文;
秀山年纳二千五百贯文;
宋开庆年为1259年,宋宝庆年间为1225~1227年,说明在短短的30多年中,仅仅石弄山砂岸一处,海租收入就从五千多贯文猛增到二万六千多贯文,是原先的四倍多。
所以南宋时期,朝廷从“砂岸海租”中得到的收入相当可观,这也在相当程度减轻了南宋朝廷的经济压力。
从四部《四明志》等资料来看,这笔资金的使用,大概情形是这样的:
首先是朝廷直接掌控使用。宋宝庆《四明志》记载“石弄山砂岸,皇子魏惠宪王奏请拨赐令本学自择砂主”。这里的“奏请拨赐”,就透露出朝廷直接掌控的信息。魏惠宪王即赵恺。他是宋孝宗次子,进封魏王。淳熙七年(1180),赵恺卒于明州(宁波),后人将其各种谥号、封号合在一起,称魏惠宪王。他以皇子的身份,奏请朝廷,将“砂岸”收入的一部分“拨赐”庆元府(宁波)的儒学。可见这笔收入,是朝廷直接掌控的。虽然“拨赐”的形式,可能不是现金拨付,而是“砂岸”区域划拨,让儒学自己去收取,所以后面才有“令本学自择砂主”这样的说法。
其次,“砂岸”建立的初衷是为解决日常性海洋管理所需开支。宋开庆《四明续志》卷八之“蠲放砂岸”条下有这样的记载:“旧所收砂租钱,初以供郡庠养士、贴厨、水军将佐供给、新创诸屯及出海巡逴探望把港军士生劵、本府六局衙番盐菜钱之费。”因为当时朝廷边患日趋严重,军费大增,这些日常性费用朝廷已经无力提供,只好另想“砂岸”办法来弥补。
再次,“砂岸”收入被大量挪作他用。宋宝庆《四明志》附录了一篇制帅集撰颜颐仲于宋淳祐六年(1246)给朝廷的一份反映“砂岸”经费问题的奏状,其中有这样一句话:“仍截拨钱岁偿府学养士元额及昌国县官俸。”说明至少在淳祐年间,“砂岸”租税收入被大量截留挪作他用,甚至连政府官员的俸禄也在其中提取。
其四,“砂岸”收入的好大一部分被用作儒学经费开支。南宋朝廷经费历来紧张,尤其是进入宋理宗赵昀的淳祐年间,情况更加严重。因为当时南宋与蒙古交战非常频繁,需要大量的经费。朝廷不得不大量发行货币(即所谓“楮币”)予以缓解财政压力,结果导致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经济非常困难。儒学经费没有了着落,就大量从“砂岸”收入中提取。这种情况到了元初还没有改变,宁波天一阁所藏《庆元儒学洋山砂岸复业公据》碑文所记的那场官司,就是由宁波儒学出面诉讼讨要洋山砂岸用于儒学需要的费用。
舟山“砂岸海租”折射出南宋时期舟山海洋经济多方面的繁荣和对国家的贡献。曾经有研究海洋史的学者注意到《元史》“只记载江浙鱼课钞数,其他地区鱼课数不得而知”。这是由于自宋以来,大陆(主要是宁波、镇海、奉化和温台一带)大量移民,纷纷涌入昌国(舟山)诸岛从事渔业生产。石弄山(花鸟)南北岙渔场、洋山渔场、陈前(嵊山)渔场、宜山(鱼山)和秀山渔场等,都是在那个时期开始形成并繁荣起来的。舟山所在的东海渔业经济,远远超过其他海域。南宋朝廷继承汉代以来的“海租”传统,建立了“砂岸”制度进行管理和收取租税,从中获取了巨大收益,为缓解朝廷的战争经费压力和解决儒学办学经费等,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后来元朝政府继承了这一制度,并加以扩大和规范,说明这个“海租”制度有它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砂岸海租”制度的消亡,史无记载。宋宝庆《四明志》、宋开庆《四明续志》、元延祐《四明志》和元至正《四明续志》,也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元亡后进入明朝,明朝政府一改宋元的海洋开放政策,开始实行严厉的海禁,舟山“片舟不得入海”,延续时间长达百年,渔场消失,“砂岸”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