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储备资产管理局杭州管理站关于退领租赁保证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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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日报 》( 2022年10月26日 第 07 版 )

  相关债权人: 

  你方与我部原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宁波分局签订的《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终止后,一直未按要求到我部办理租赁保证金退领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含),请携带原南京军区房地产管理局宁波分局出具的租赁保证金收据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转租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宁波市江北区白沙路96号(联系人:孙女士13486651875)办理退领保证金手续,逾期仍未联系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对部分拖欠租金等费用的关联人,我部保留依法追缴的权力。

  第一储备资产管理局杭州管理站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