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构建14家单位协作快速办案机制
办案“中转站”加强“行刑衔接”
范佳瑜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09月09日 第 02 版 )
□通讯员 范佳瑜
本报讯 日前,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查中发现,余某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卷烟销售,涉嫌刑事违法,随即通过县行刑衔接中心将案件移送至县公安局;5日后,县公安局向该中心提交已立案的答复。据悉,这是今年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县公安局移交的第11起案件,其中8起已立案。
据了解,针对长期以来存在的案件移送不顺畅、双向衔接不闭环、法律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岱山县行刑衔接中心启用后,加强了各相关部门配合协作,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有效遏制了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现象。该中心入驻14家单位,包括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4家政法机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等8家行政单位以及海警、海事等省部属部门;县公安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常驻,其他单位每周安排固定时间进行协助;中心设有会商室、案件审核室、协同服务区、取证室等,对案情复杂、影响重大、查办难度高的案件,组建联合办案组查办督办。
自今年4月运行以来,该中心已移送案件48起,其中刑事案件10起、行政案件38起。流转办理的案件中,公安机关接收其他行政单位移交案件12起,其中刑事案件10起;平均办案期限8天,同比缩减了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