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速”兑现胜诉权益 提升判决执行质效

市法院首次将执行通知前置

方智斌 桂婷婷 陈倩琳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08月29日 第 03 版 )

  □记者 方智斌

  通讯员 桂婷婷 陈倩琳

  本报讯  日前,市法院在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发出了全市首份附带执行通知前置的民事判决书。

  “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执行法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宣判当天,双方当事人收到的“与众不同”的判决书结尾处多了这样一段内容。

  按常理,法院审判和执行是两个环节。此次,市法院探索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机制,将执行程序中的执行通知前移到审判程序,把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写入法律文书,明确告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一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不再向被执行人另行发出执行通知,视为其已知悉应当履行的义务。

  “这样的变化是为了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进一步‘提速’,确保生效裁判文书高效执行。”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增加小小一段文字,释明了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面临的法律风险,能够有力督促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若案件后续进入执行,人民法院将依法启动执行程序,这也有助于节约送达成本,提升执行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