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独居普陀东港的阿婆起诉远在宿迁的亲生子女
两地法律援助机构联手促成和解
俞怡至 俞英超 范佳秦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08月26日 第 02 版 )
□记者 俞怡至
通讯员 俞英超 范佳秦
本报讯 “原告郑某某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近日,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律援助律师发来的一份法院民事裁定书,上面写明,原告郑女士撤回对其子女的起诉。至此,一件横跨千里的赡养纠纷援助案得以圆满完结。
郑女士17岁时嫁到宿迁,育有一子二女;2005年丈夫去世后,郑女士改嫁到普陀区东港街道;2007年,郑女士与第二任丈夫(未生育后代)离婚后独居至今,仅靠政府补助生活;2021年,年已七十多岁的郑女士不慎摔倒手臂骨折,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向他人借款9000元,为偿还债务,她多次联系在宿迁的子女,但子女均不予理会。
今年3月8日,郑女士向东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寻求帮助。“东港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向我们讲述了郑女士的情况,我们去郑女士的现居地上门进行了审查,确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相关规定,当即决定为郑女士提供法律援助。”普陀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郑成说,由于郑女士赡养纠纷案的管辖权法院在江苏宿城区,于是他们联系了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手开展异地法援协作。
经郑女士签字确认后,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法援律师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赡养诉讼。后经两地援助律师分别多次上门调解,最终使郑女士与其亲生子女双方取得和解并撤诉。
如今,郑女士的子女已将其从舟山接回宿迁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