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纪检铁军” 提升办案质量
岱山推行乡镇纪委案件“交叉审理”
刘阳岚 陈瑶 字数:
《 舟山日报 》( 2022年07月17日 第 01 版 )
本报讯 (通讯员 刘阳岚 驻岱山记者 陈瑶) “乐某某一案认定违纪事实的证据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导致认定的违纪事实不准确,影响量纪,需要补充完善。”“调取证据的手续不规范,不符合取证要求。”……日前,岱山县岱西镇纪委副书记邱裔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指派,在审理县内另一乡镇纪委移送的案件时,指出了这起案件查处的不足之处。
这是岱山县纪委监委利用乡镇纪委案件交叉审理,以审代训,提升基层办案质效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岱山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交叉审理制度,出台了《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明确交叉审理案件的范围、程序,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推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干中学、在学中干。
“建立基层案件‘交叉审理’制度,使乡镇纪委的办案骨干能接触到更加多样化的案件类型,有效弥补乡镇纪检干部查办案件能力短板。”岱山县监委委员、审理室主任王志俊表示,“所有交叉审理的案件经审理室集体审议后,形成书面意见清单,再及时反馈给查办案件的乡镇纪委,促使他们在整改中提高审理能力。”
为实施好交叉审理工作制度,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整合了全县7个乡镇纪委的纪检骨干资源,当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移送至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后,案件审理室根据案件具体内容以及疑难复杂程度,确定1名其他乡镇纪委骨干与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组成审理组,完成交叉审理工作。
自实行此项制度以来,岱山县纪委监委已交叉审理乡镇纪委呈报案件9件,提出并整改问题35个,形成协审意见9份。“根据每位乡镇纪委骨干交叉审理时的表现,我们还推出了‘一案一登记、一人一评价’制度,年底对乡镇纪委骨干进行综合评价,建立案件审理人才库。”岱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还将召开交叉审理典型案例交流讨论会,鼓励乡镇纪委骨干结合经手的审理案件分享经验。